第五章:成立專案組 新書求鮮花!(第1/2 頁)
發生了命案,在現場取證成立卷宗後,安江縣警察局成立了專案組。
局長陳家偉召集專案組的所有成員進行緊急開會。
與會的人包含行動的刑警,各大技術科室的參案人員。
科室的負責人向陳家偉彙報匯總案件的進展和情況。
“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和對死者社會關係的排查,受害者蔣怡接觸最頻繁的一共有三個人,其中頭號嫌疑人為張晨,性別男,安江市本地人。”
“從死者的聊天記錄不難看出,兩人之間存在著不正當的‘利益’關係,嫌疑人曾多次要挾勒索被害人,向被害人索取錢財。”
“死者死亡前六個小時,小區保安處有他登記的姓名。”
“不過因死者出租屋樓棟小區的監控那天正好處於維修狀態,並未拍攝到相關有效畫面。”
刑警大隊長在投屏將嫌疑人張晨的照片和個人資訊投送到了面,一本正經的說道。
陳家偉點點頭,瞭解情況後下令道:“既有做案動機又有做案時間,立即對張晨實施抓捕,進行提審。”
“是!”
在接到命令後,盧天培戴帽子帶著幾個民警前往實施抓捕。
“案發現場的痕跡和指紋非常的混亂,無法測定得出有效的痕跡和指紋。”
“但是我們在拋屍的垃圾箱內提取到了粗布纖維的痕跡,但在箱內並未發現有符合類似痕跡的產品。”
“而且,在垃圾箱的側壁以及死者的頭髮和脖頸提取到殘留粗布纖維是同一纖維痕跡。”
“由此可以推斷,死者生前頭裹了粗布物品,應該是毛巾之類的,案發時,受害人是剛洗完澡不久。”
“且其臉部肌膚還殘留了一定的化學用劑,鑑定後得出,是水潤面膜。”
“也就是說,案發時,死者的地點是在室內,而不是在室外的垃圾箱旁邊。”
檢驗科的負責人說道,“綜推斷,案發的第一現場不是在東勝大街後的垃圾箱,而是在室內。”
“室內?嗯,受害者在回到安江縣後,很少回家,一直是自己在出租房生活。”
“也就是說,案發現場極其有可能是在受害人的出租屋內。”
“老汪,跟風華小區的物業打聲招呼,保護現場,立即去現場勘查取證。”
“是!”
陳家偉讓痕檢科帶人去第一現場勘查取證,獲取新的檢測材料。
隨後,他又轉頭看向老張。
“老張,你們法醫這邊有什麼結果沒?”
面對陳家偉的問話,老張將結果如實彙報道。
“根據法醫的鑑定,初步認為受害者是被布條物體機械暴力勒脖,窒息而亡。”
“跟檢查科給出的資訊重合,我們認為,兇器極大可能是洗浴時的毛巾。”
聽到老張的回答,陳家偉挑眉,疑惑道:“既然資訊重合,為什麼不是確定兇器就是毛巾,而是可能呢?”
“因為在對屍體體表的檢查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個疑點。”
“疑點?什麼疑點。”
老張輕輕一怔,看了一眼身旁的陸塵,陸塵看向陳家偉,將他所要表達的疑點彙報了一遍。
“脖子的勒痕的確是毛巾導致的,但不一定致死原因。”
“死者的食管方向下表皮層有櫻桃紅血跡,死前吸入過一定量的一氧化碳,且不排除內部臟器血管受到了致命的損害,所以要想確定準確的死亡方式,必須得剖屍處理。”
看著陸塵一臉認真的樣子,再一看老張站在陸塵身邊認同求證的模樣。
陳家偉點了點頭,“好,我同意剖屍的請求。”
“整理案卷資訊和屍體資訊,立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