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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大一那個暑假, 我們在一起廝混了大半個月。
他的公寓很大很乾淨, 可是不夠溫馨, 我買了些東西裝飾了一下, 他嫌土, 不過也沒插手, 懶得管我怎麼折騰。
通常他都懶得管這些事。忙著打遊戲,忙著出去喝酒,忙著跟我在客廳在廚房在臥室廝磨。
我不喜歡他打遊戲和喝酒,也明白他不會為我而改變。
兩個人在一起,比的就是影響力。所以最終他影響了我,我開始學會忍受和妥協,忍受他打遊戲時對我不聞不問,妥協他經常去會所跟狐朋狗友喝酒。
他常去喝酒的會所叫百樂匯,我跟他就是在那認識的。
有一次我在網上看到別人發的一段影片,場地就是那個會所某個包間。
尺度大到讓我噁心得好幾天食慾不振。
我不知道葉繁他們喝酒,會不會叫雞。
每次他從那回來,我都仔仔細細在他身上搜尋,沒有濃鬱的香水味,沒有可疑的頭髮絲,沒有鮮艷的口紅印。
還好,應該就是喝喝酒唱唱歌。
葉繁唱歌特好聽。他聲音本來就好聽,調子也找得準。有時候我睡不著,他就在我耳邊輕輕唱歌。
他最愛唱王菲的《人間》。
&ldo;不是所有感情都會有始有終
孤獨盡頭不一定惶恐
可生命總免不了
最初的一陣痛&rdo;
每次唱到這幾句,我就很想哭。
後來我不許他在我面前唱這歌了。
再後來無論在哪裡聽到這歌,我都會神經質地捂緊耳朵。
它是葉繁送我的刺。一根一根扎進我心臟深處,扎出一個一個小窟窿,我的幸福,全都從這些小窟窿裡悄然流逝。
我總是在深夜想起葉繁。
都說七年一次重生,我想大概是因為才到第五年,所以我還沒有重生,我還能清晰記得他那張臉。
每次想起,我就抽一根煙。
我難受得想用菸頭燙自己。熱感靠近肌膚時,我又慌張地把菸頭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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