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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次我一天一夜都沒回去。厲驍說過,女人不聽話,晾她幾天就老實了。
雖然這個人渣的理論也夠渣的,不過處物件這事兒我不是很懂,什麼招都亂用,導致後果有點嚴重。
晾了她二十四小時,再回去,人已經徹底不搭理我了。
怎麼哄都哄不好,咬耳朵也不好使,死活不讓碰,憋得我那叫一個難受。
從沒想過有天我會為了那事兒服軟。
可是不服軟能怎麼著,有些滋味嘗過了,死都覺得值。
林香總問我喜不喜歡她,頻率高得我想吐。
後來我就不直接回答了,拐彎抹角和她繞圈子。因為我要說喜歡,她就會問為什麼喜歡還不跟她結婚。我要說不喜歡,那慘了,人家玉腿一踹,我滾一邊涼快。
自從我不再明確表態,她也知趣了,很少再問。
我當然喜歡她,不喜歡我睡她幹嘛。
她穿著我的t恤,光著大腿赤著腳滿屋子亂躥的時候,我喜歡死了。
真是一雙好腿啊。白,細,直,長。其實她個兒不算高,就是身材比例好。
這雙腿往我跟前一杵,我就沒心思幹別的了,只想伸手過去摸。白花花,滑溜溜,軟嫩嫩,想想都激動得一哆嗦。
她也知道自己腿好看,愛秀,有陣子特流行那種齊逼小短裙,雖然裡面有褲子,本質上是裙褲,可那個長度我接受不了。
我把她那些裙褲全扔了,她發現以後跟我鬧,罵我自私,直男癌。
我就直男癌了怎麼著,我就受不了別的男人直勾勾盯著她的腿。厲驍還惦記過她的腿呢,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
按理說我已經夠包容她了。她喜歡窩在沙發上看電視,咔哧咔哧啃薯片,弄得到處都是薯片渣。
我比較愛乾淨,雖然沒到潔癖那個程度,但也容不下肉眼可見的垃圾。每天都要收拾她的零食殘渣和頭髮絲兒。
她這人又懶又饞,嘴巴成天吧唧吧唧的就沒閒過,家務也不幹,就喜歡追劇看小說。
有一回哭得差點昏過去,我還以為怎麼著了,一問,才知道是因為小說。
自己看就算了,還逼著我跟她一起看。那本破小說好像叫什麼《別愛我,別撲火》,艾瑪看得我那叫一個來氣,男主渣,男主渣完男二渣,女主給男主生了仨孩子,最後男主才娶她。
書裡邊女主未婚先孕,林香說她太傻,還說自己要是意外懷孕,肯定第一時間打掉。
我說女主其實一直都愛男主,所以才會把孩子保住。所謂的恨,從來都是自我催眠。
我問林香要是懷了我的孩子,會瞞著我生下來嗎。她斬釘截鐵告訴我,不會。
那我就放心了。
不過那書看得我有心理陰影,我還真怕哪天冷不丁冒出個孩子,科學鑑定表明,是我親生的。
林香說我就是個孩子。拉倒吧,她比我更像孩子,喜歡買一大堆無聊又沒用的東西,比如情侶裝。
我始終不明白,這玩意兒有什麼好穿的,好像穿了就能永遠不分手。
而且她買的那套版型太傻逼了,白t,她那件胸前印著水鑽lo,我那件印著七彩ve,老天,這是什麼魔鬼審美啊。
非逼著我穿,不穿就代表不喜歡她。我再次見識到了女人神一般的邏輯。
煩歸煩,我還是穿了。
林香高興得直誇我帥,誇她自己會買衣服。
看著她那股子虎勁兒,我都不忍心告訴她事實真相。
真相就是,好看的人披麻袋都好看。
好日子沒過多久,我倆又開始吵。
江芸祺回來了,她吃飛醋,沒完沒了跟我鬧。
說實話我對江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