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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由於連年戰爭,黃河泛濫成災。康熙上任後,為治理水患曾六次巡視江南,親自沿堤勘察地勢,與臣子討論治河方案,並總結出&ldo;上流既理則下流自治&rdo;的治河思想,設計了引黃河水入海的具體措施,經過多年的治理,黃淮水患得到了有效控制,出現了&ldo;海口大通,河底日深、去路甚速,淮水暢出,黃河絕倒灌之虞,下河等處窪下之區,俱得田禾豐收,居民安晏&rdo;的景象。
此外,康熙時期還改革了順治時期流傳下來的圈佔百姓土地,用以供養皇室、滿洲貴族以及八旗將士的弊政,下令停止圈佔民間房地的行為,並要求將當年已經圈佔的土地還給原來的所有者,逐步改善了圈地之風,對於社會穩定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針對盛世人口繁增的現狀,康熙採取了鼓勵墾荒的政策,並動用財政撥款獎勵墾荒流民,為其建造房屋、置備生活及農業用具,規定所墾田地給予本人,&ldo;永遠為業&rdo;。當時,即使在地廣人稀的邊外,都有人前去墾荒。從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間,全國新增土地近60萬頃,新增人口也能夠擁有土地,農民大都安居樂業。為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康熙還要求駐地官兵就地墾荒,軍隊墾荒也同農民一樣交納賦稅,這種做法既增加了稅收又減輕了國家經濟負擔,一舉兩得。
康熙二十四年九月,山西巡撫穆爾賽在其所轄範圍內多加&ldo;火耗&rdo;,並向屬官索禮之事被曝光,這嚴重違反了康熙制止官員濫徵私派、額外苛索的禁令,經調查核實後,穆爾賽被判死刑。不僅對官員要求嚴格,即使對於皇室一些興土木之事,康熙都本著節省民力的原則,能儉則儉。
由於康熙多年實施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到雍正帝即位時,地方的存銀數量都不多。地方財政經常處於捉襟見肘的困境。雍正五年時就開始由朝廷向地方撥&ldo;留儲銀&rdo;以備應急之需。對於這些錢的使用,朝廷有嚴格規定:官員如要動用&ldo;留儲銀&rdo;,應先奏請。各省對於&ldo;留儲銀&rdo;的適應和儲存情況要按季度造冊,上呈戶部檢查。&ldo;留儲銀&rdo;的數量很大,是地方財政經費的重要來源。
農業方面,雍正繼續執行康熙時期的墾荒政策,並制定了一系列新的鼓勵措施。要求凡有可墾之地,應由人們自行開墾,官吏不得阻撓或者從中勒索錢財。墾荒作為各地官員政績的一部分,可作為升職的參考。從地方官員的角度來鼓勵墾荒,這是雍正措施的一個高明之處。
經過康熙、雍正兩代的大力墾荒,到乾隆時期,大片荒地已較為稀少,只剩了一些未開墾的零星小塊。但是,正如學者宋連生說&ldo;在大清皇帝中,乾隆是個敢於提出新思想的人&rdo;。在墾荒這件事上,乾隆就制定了比以往更寬鬆的政策,並加大了鼓勵力度。他規定:&ldo;凡邊省、內地零星土地可以開墾者,悉聽本地民、夷墾種,免其生科,並嚴禁豪強首告爭奪。&rdo;對於邊疆荒地,乾隆則用當地駐兵開墾,&ldo;凡駐軍在2500人的地方,都要以3/5的人力用來墾荒&rdo;。後來,戰爭平息,各地駐兵減少,不足屯種,乾隆就下令可以召集&ldo;流人&rdo;,分給他們田地耕種。另外還分給商人每戶30畝承墾新地,免稅6年。乾隆甚至開放了前朝封禁的東北地區,將關外閒散旗人遷移過去進行墾荒種地。這一系列措施,很好地調動了社會各階層的墾荒熱情,緩解了日益增長的人口數量帶來的社會壓力,有利於社會的長治久安。
在減輕農民負擔方面,乾隆效仿康熙帝,多次減免錢糧徵收,還曾四次普免全國錢糧12000餘兩白銀。其減免的規模、次數和數量都超過了前朝。乾隆時期還曾用七年時間將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