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雨夜命案(第3/6 頁)
“撿你們拿手的飯菜上一桌。”
小二:“好嘞,您看是送至房間還是在堂中?”
驚風看著堂中一共擺了十來張桌子,一半都有人坐了,著實吵鬧,他家王爺一向喜歡清淨,拿不準主意,看向伯景鬱,“殿……公子?”
伯景鬱想起舅父的話,他也好看看百姓們平日裡都聊些什麼,“就在堂中用飯吧。”
三人挑了個還算乾淨的地方坐下。
驚風用抹布裡裡外外地將桌子擦了個乾淨,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客棧裡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伯景鬱這種一看就貴氣的人,旁人儘管不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敢對他不敬,何況身邊還有一個氣勢驚人的僕從。
三人的餐食剛上桌,正堂的門就被風吹得咯吱作響。
小二前去關上門,嘀咕道:“這個季節就是多雨,想來今夜又是一場大雨。”
眾人也都紛紛感嘆。
不到一刻鐘,外面就下起了大雨。
驚風和伯景鬱說:“還好公子英明,我們沒有連夜趕路去館驛,不然這會兒肯定要淋雨。”
伯景鬱也在心中慶幸。
剛準備繼續吃飯,外面就傳來了敲門聲。
能看到屋外的人影。
小二趕忙去開門。
外面站著三個人,兩個官差押解一個囚犯,三人渾身溼透。
左邊的官差罵罵咧咧極其不爽,用力將囚犯推進屋,“狗日的,讓你走快些,你磨磨唧唧的,像個沒帶把兒的,害得老子淋成這樣。”
囚犯脖子上戴著枷鎖,腳上戴著鐐銬,直接被推倒在地。
從鞋子磨損的程度,以及腳上被鐐銬磨得面板潰爛,不難看出他們這是趕了很遠的路。
通常在路上遇到官員押解囚犯,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依律流放,一種是押解上京。
京州附近沒有流放之地,因此可以判斷這是押解上京。
通常官員犯法,需要押解上京,交由刑部核查,然後再作出處罰,官員與官員之間即便是上下級關係,也不能直接斬殺。
只有兩種情況除外,一種是證據確鑿負隅頑抗者,可酌情斬殺。
另一種就是奉旨巡查發現官員品行惡劣,瀆職,翫忽職守,濫用職權,貪汙受賄,結黨營私,草菅人命觸犯眾怒、情況惡劣,欽差大臣可就地斬殺。
本朝自制度完善後,這樣的事情已經鮮有發生。
西州起義後,太平帝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管控,成立了獨立在朝堂體系外的三院,天巡院、監察院、典司院。
三院直屬帝王管轄,在三院任職者在院內需常年佩戴面具,不可以真面目示人。
三院成立是為了更好的管控地方,以天巡院為主,監察院和典司院為輔,三人一組,隨機搭檔,每季會隨機排前三十組搭檔,隨機抽選地點,帶著執行任務是專屬的巡令牌,前往目的地巡查地方,包括民生,經濟,官員是否清廉等。
天巡院主調查,監察院主監察天巡院和典司院是否公正客觀,而典司院則是沿途記錄天巡院和監察院的言行舉止,三人形成互相監督的關係。
在這樣嚴密巡查制度中,加之官員在同一處州不能超過三級,因此很難形成派系,官員之間多數都是半路搭檔,能夠有效地監管各級官員,不容易出現濫用職權的情況。
如今在這官道的客棧裡看到這麼一幕,伯景鬱和驚風很難不被吸引注意。
驚風想去攙扶,被伯景鬱搖頭制止。
此時他們隱藏了身份,不便插手此事。
驚風屬於皇家近衛,是武官,無權插手文官的事情。
由普通官差押解的必然是文官,武官押解由軍/隊兵役負責,這兩者明顯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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