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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今日我們從長時期遠距離的立場看來,這一段歷史,也要賦予一種新的解釋。
中國因賑災治水及防&ldo;虜&rdo;需要,在公元之前就完成了統一,在政治上成為一種超時期的早熟。漢高祖劉邦還沛縣時,作歌鳴志自稱&ldo;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rdo;可見得他在不經意的時候已經把個人功業和國家安危看作一體。創業既艱難,守成也不容易。因此他與呂后總以鞏固新朝代為前提,甚至屠殺功臣,不擇手段。從個人的立場,我們不能對他們同情。其殘酷少恩,至少和&ldo;聞一不義殺一不辜雖得天下不為&rdo;的宗旨相違。可是從公眾利益著想,我們卻又感覺到因當日情況,他們隻身負責天下一統的局面之棘手,誠有如1700年後西方的馬基維利著《威權皇子》時所說,執政者的恩怨與個人恩怨不同。司馬遷記劉邦聽說呂后已將他得意功臣韓信處死時,&ldo;且喜且憐之&rdo;,班固亦稱&ldo;且喜且哀之&rdo;。這樣的記述和其他文字上描寫漢高祖的情形一致,應當是基於事實。
在紙張還未出現文書還靠木簡傳遞之際,中國已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上完成統一,不能說不是一大成就。可是今後中國兩千年仍要對這成就付出相當代價。各地區間經濟因素的成長,是這些地區特殊社會與特殊文化的張本,也就是地方分權的根據。在此種因素及其廣泛實施和有關習慣法制都沒有發展之際,就先籠頭套上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以後地方分權,就無憑藉。各地方連自治的能力都沒有,又何遑論及民權?因此就只有皇權的膨脹與鞏固。
文景之治,表面上人民受惠,然則其施政不出於&ldo;開明專制&rdo;的典型。我們也知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之上行專制,必自命開明。因為它執掌絕對的皇權,除了以&ldo;受天命&rdo;和&ldo;替百姓服務&rdo;之外,找不出一個更好支援它本身存在及其作為的邏輯。其真偽不論,即算它做得最好,頂多亦不過&ldo;民享&rdo;,而不是&ldo;民治&rdo;,長期如此,其權力必凝固而為官僚政治。
在文景之治的階段裡,最重要的一個變動,乃是公元前154年&ldo;七國之亂&rdo;,吳王劉鼻是漢高祖的侄子。他的長子劉賢在文帝時侍從皇太子即是後來的景帝飲酒博弈,兩人發生爭執,劉賢被景帝打死,皇室將他的屍體送還吳國歸葬,而吳王堅持送他回長安埋葬,有讓文帝景帝受道德責譴的樣子,並且茲後即稱病不朝。因此這糾葛及人命案可以視作以後吳楚叛變私下裡的一個原因。
實際上還有一個原因,則是吳國處於長江下游,煎礦得銅,煮水為鹽,吳王即利用這商業的財富,減輕並替代人民的賦稅,因之得民心。他又收容人才,接納各地&ldo;豪傑&rdo;。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只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所以御史大夫(皇帝的機要秘書長)晁錯就說:&ldo;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rdo;已指出一個地方政治經濟和法制因素不能任之自由發展的道理。
果然因削藩一事吳王劉濞反,其他楚,趙,濟南,留川,膠東,膠西也反,以誅晁錯為名。景帝起先倚錯為先朝重臣圖吳,這時又受袁盎之計殺錯。晁錯奉皇帝之召議事,他穿朝衣晉謁,不料被騙,臨頭碰上一個離間君臣大逆不道的罪名被車載東市而斬首。這樣七王就失去了稱兵所憑藉的理由。
七國的叛變,也因先朝宿將周亞夫的指揮得當,不出三月而事平,七王皆死,首事者妻子入宮為奴。又11年景帝又以條侯太尉周亞夫&ldo;此央央非少主臣也&rdo;,也就是看出他經常帶有一高興和不服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