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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威脅(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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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三,一年一度的賞祊老龍會開始了,全縣的市民們牟足了勁紛紛跑去觀看演出,縣衙卻曝出了一個驚天大案。

獄裡的人犯替子被人下毒毒死,王庖子捲走庖房錢財跑路,不知所蹤!

知縣大驚,趕忙召集眾吏。

大殿裡頭今日異常吵鬧,大夥兒交頭接耳談論此次事件,也不知道怎麼著,據說死去的人犯替子居然與鄧貼司同名,而正真的人犯卻不知所蹤。

於是流言越傳越怪,傳著傳著,變成了鄧貼司犯了事,找了個替子入獄了。

這話當然也傳進了幾位主官的耳中,兩名佐貳官大驚,唯有知縣曾怘對此嗤之以鼻,解釋道:

“若是鄧政思是人犯,怎麼可能還敢在衙門當值?人犯資料都需登記在冊,一查不久清楚了?”

驚堂木“啪”聲一炸,眾人紛紛安靜下來,高堂的三位主官都表現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曾怘做了簡單表態:

“人犯替子死於獄中,下毒的庖子也失蹤了,此案系關重大,諸位今日可表下態,都說說看法。”

知縣都直言替子一詞了,就說明,曾怘是想把真正的人犯也給抓來下獄,要求個公道。

許繼業看了一眼焦躁不安的鄧政思,打響了對他的第一槍。

“稟知縣及兩位佐貳官,經查證,人犯原名鄧政思,與貼司同名,是貼司的人將其捉拿的,具體事由未被登記在冊,至於為何人犯以金蟬脫殼之計得以替換,眼下已無從得知,而替子之姓名眼下也沒查出來。至於家庭住址,屬下經查實,為太平鄉全節里人。”話畢,許繼業又瞟了一眼鄧政思,見鄧政思汗如雨下,惶惶不安。

曾怘望向鄧政思,問道:

“此人犯與你同名,且系被你所捉拿入獄,為何捉拿此人,此人犯事事由未被登記在冊,是否確有此事?”

鄧政思無從狡辯,鐵證如山,人犯確實是他的人拿的,至於所犯事由也確實沒按規矩記錄在冊,關於替子偷樑換柱,也是他受了錢辦的,花錢找替子替人犯入獄是一條隱藏的產業鏈,北宋末年,地方官員基本上對地方政務基本上插不了手,這條產業鏈得以發展壯大,其安全係數比較高,替換人犯更是家常便飯,市場及其廣闊,總有活不下去的人拼死拼活也要求個替子的活,代人在裡頭受受罪,鄧政思也沒想到這次居然能出了人命!

而曾怘直接把替子一詞抬到了高堂上,是說明,他要徹徹底底查清這件案子,順便再對付對付他鄧政思,至於拳頭有多大,得看鄧政思的嘴巴靈不靈光了。若是尋常關於替子的案件,處理起來就是可大可小,但這次是替子被人下了毒死了,案件就變得重要起來,鄧政思總覺得有人在害他,看許繼業的積極反應就不太正常,眼下他只好看能不能自圓其說,踢踢皮球,把罪責堆給下人。

“稟知縣,確有此事,當日捉拿此人,是因為此人盜竊鄰里被鄰居捉拿,屬下帶人隨將其抓獲,至於替子一事,屬下確實不知啊。”

還沒等曾怘問,鄧政思已經開始推脫責任了。

“當日是屬下帶著手力唐一刀、江三、弓手王將人犯捉拿,具體審訊,卻是典史的職責,屬下並不知曉,替子如何置換了真正的人犯,屬下也不清楚,審訊案件,當由典史負責。”

曾怘把目光投向許繼業,許繼業卻大喊著冤枉:

“回知縣的話,屬下縣中當值不過一年,上任典史欺上瞞下,被亂賊射死於城頭,屬下接任以後,系典史所屬之權力已由他人代勞,諸如審訊人犯之事,早已被其他吏員自抓自審,與屬下絕無干系!”

鄉書手王賢一瞧這架勢,掂量了一番,想都不用想,今日之事是申黎庶借了此次案件想一舉拿下鄧政思,許繼業只不過做了出頭鳥,精彩的還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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