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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認識,不會看錯。”
顧新貴,三十一歲,東光村人,六年與兩個同夥深夜盜竊磚瓦廠財務科,沒本事撬開保險箱,試圖把保險箱抬走。
動靜太大,驚動馬路對面一戶居民。
良莊治安一直不錯,遇到賊肯定要抓,顧新貴將跑過去揪住他的居民刺傷潛逃。兩個同夥一個自首一個兩天後被抓獲,自首的那個已刑滿釋兩年。
柳北村一個村民前段時間從北河省打工回來,昨天中午跟小單發展的一個耳目喝酒,無意中提到他在工地附近的一個小商店看到顧新貴,反應過來想上去打招呼,顧新貴跨上腳踏車走了。
小單收到訊息,晚上去他家走訪核實,具體情況筆錄上清清楚楚。
不能讓通緝犯再逍遙法外,韓博順手拿起包:“走,我們一起去四中隊。刑事案件歸他們管,必須第一時間跟他們通報。”
“我開摩托車,通報完我直接回來。”
“也好。”
刑警隊和派出所的責權劃分不是很清,為完成創收任務,刑警隊經常抓賭抓嫖,插手一些治安案件,甚至跑到別人轄區抓。派出所為完成破案任務,也經常辦一些刑事案件。
責權重疊,加上管理混亂,兩家經常磕磕碰碰。
四中隊以前在丁湖辦公,有一次抓嫖,被抓的女人交代哪一天跟哪個嫖客睡過,那個嫖客給了多少錢,他們就去抓那個嫖客,要罰款五千,結果那個嫖客因為同一件破事已經被丁湖派出所處理過。
丁湖鎮負債累累,鎮村兩級機構幾乎癱瘓,農民負擔重,丁湖派出所別指望管鎮裡要一分錢,連治安聯防費都收不上來。可能經費太緊張,也可能因為其它什麼原因,罰款沒給收據,沒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
沒有就等於沒處理過,四中隊揪住不放。
已經罰過還要罰,哪有這麼幹的。
嫖客急了,讓家人去找派出所。派出所去找四中隊,新上任的中隊長不給所長面子,所裡不想把事鬧大,墊付5000。
從那之後,丁湖只要有撬門溜鎖或丟腳踏車這樣的小案子,派出所全往四中隊推。
刑事案件,本來就歸你們管。
群眾去報警就要立案,大案忙不過來哪顧得上這些雞毛蒜皮的小案子,破案率直線下降,局領導不高興,群眾怨聲載道,丁湖呆不下去了,搬到丁湖和李莊交界的一棟二層樓。
為點雞毛蒜皮的事老百姓不願意跑那麼遠,四中隊惹不起躲得起,耳根子終於清靜了。
四中隊跟丁湖派出所橫眉冷對,跟剛成立的良莊警務室“無冤無仇”,中隊長正好在家,很熱情,聽完介紹,看完筆錄,態度一下子變了。
“韓特派,他只是看見,不知道顧新貴到底住在哪兒,到底在幹什麼。一千多公里,我們人生地不熟,去哪兒找?要不這樣,你讓提供這個情況的群眾再去打工時留意留意,只要確定顧新貴的落腳點,我立即帶人去北河抓捕。”
送上門的功勞不要,明知逃犯在那兒不去抓,你這個刑警隊長怎麼幹的。
韓博跟小單對視一眼,不動聲色說:“程隊,請局裡開個介紹信,帶上案件材料,我想兄弟公安機關應該會幫忙的。”
是會幫忙,幫忙總得請人家吃頓飯吧。
一千多公里,至少要去三個幹警,在那兒不知道要呆幾天,搞不好並且極有可能呆一個月都抓不著人。
坐車不要花錢,吃飯不要花錢,請客不要花錢?
“嚴打”的發票到現在沒報銷,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讓我們走過去抓?
再說我們總共才六個正式幹警,個個手上有案子,一下子去三個人,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其它工作不用幹了,局裡下達的任務不用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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