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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哎,不是那種,是給花專用的!」
林奚張了張嘴沒發出聲音,她不知道說什麼了。
靜了片刻,她笑說「原來如此」,然後走了。
這個店家未必是對花抱有惡意才脫口把花說成是寵物,他只是被大環境給無聲無息地同化了,不假思索而已。
林奚以前在k市讀書時,那裡的花的專用店很多,店裡的消費不菲,甚至比人的吃穿都花錢。
許多樂意給花花錢,買優質的食物,買好看的衣裳,買玩具,帶花做美容……但這部分人都是把花當成跟自己平等的至親至愛嗎?未必,事實上更多的人看待花,跟看待品種優良的貓貓狗狗沒多大區別。
如果花有選擇的權利,他們真的願意重回這塵世走一遭嗎?
林奚想,如果她哪天不幸遇難,她寧願她的靈魂在黃泉安息。
林奚懷著複雜的心情來到婆婆的酒店,走進大門,在店裡面發現了一位熟人,一個穿著黑色制服的執法隊員——徐睿文。
徐睿文沒有發現她,正在跟店裡的一名住客說話。
林奚沒去打擾,走到前臺的婆婆跟前,小聲問:「這是怎麼了?」
婆婆看她一眼,聲音沒有起伏地說:「客人的花丟了,叫來了執法隊。」
林奚聞言微感驚訝。
她當然驚訝,事實上現在的國家掌權者們管理稀疏,有著公務編制的執法隊拿著單薄的工資,並不熱衷於拋頭顱灑熱血地執行正義,大事件也就算了,那屬於不可推辭,要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可就請不動執法隊這尊大神。
更何況,花丟了這種事連雞皮蒜毛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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