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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廷開始用&ldo;弓廣騎&rdo;和&ldo;長徵健兒&rdo;這樣的募兵制來取代府兵制。杜牧曾在所著《原十六衛》一書中痛斥唐玄宗、張說君臣廢府兵興騎的失策。他說:&ldo;至於開元末,愚儒奏章曰:&r;&l;天下文勝矣,請罷府兵,&r;&l;詔曰:&r;&l;可。&r;&l;武夫奏章曰:&r;&l;天下力強矣,請搏四夷&r;&l;,詔曰:&r;&l;可。&r;&l;於是府兵內鏟,邊兵外作。&rdo;他對於府兵制的廢止非常惋惜,認為這是開藩鎮割據之端。府兵制的難以維繫更多的是缺少其他兵制的補充,並不代表它完全失去了作用。本來兵力最為雄厚的關中地區便逐漸空虛起來,而邊疆地區的實力開始迅速增長,外重內輕的軍事局面形成,為安史之亂的爆發埋下了伏筆。
而在初唐時期,&ldo;舉天下不敵關中,居重馭輕之意明矣&rdo;(陸敬輿語)。府兵制在貞觀年間所發揮的積極影響是不可替代的。形勢變化,其作用也不可同日而語。唐朝軍隊能夠在橫掃西域、擊敗突厥,以及後來的多次戰爭中取得勝利,府兵制有不小的功勞。
唐代的府兵是世兵,職業軍人,和漢朝缺乏訓練的農民軍不同。眾所周知,全民皆兵,生產工具就是戰鬥工具,生活就是戰鬥,這是遊牧民族戰鬥力強的重要因素。唐代利用世襲職業軍人的大量訓練,造就出戰力更強的農民兵,在相當程度上抵消了遊牧民族的優勢。簡單地可以這樣解釋,戰時為兵,平時為民,戰爭和生產同時抓,兩個都不誤。這和滿清的八旗制度相類似。範文瀾評價過府兵制:&ldo;府兵制的抽兵法,對生產的影響不大,又有全國保衛朝廷和防守邊鎮的意義,民眾服兵役的勞苦也比較均平,在貞觀時期,府兵制是一種好的兵制。&rdo;
唐太宗時府兵制以均田制為基礎,達到了比較完善的地步。政府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二十歲開始服役,到六十歲才免役。唐太宗時,全國分置634個折衝府,均由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分領。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長官為折衝都尉。府兵除出征與輪流衛戍外,其餘時間均居家種田;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由折衝都尉統率教習攻戰之術。遇到有戰事發生,府兵由中央臨時任命將領統兵出征,戰事結束,兵士散於府,將領歸於朝,平時每年須輪流宿衛京師,還需定期鎮戍邊疆。
府兵的任務,最主要的一項是到京城宿衛,多由距京城較近的關內、河南、河東諸道府兵擔任,這幾道府兵兵額已佔全國府兵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其職責除宿衛宮禁外,還充當諸王府、各官府及京城警衛巡察等治安之責。
因此,在府兵制下,軍民是一家,一個男子既是軍人也是農民。但是國家出於省錢的考慮,不給出錢買兵器,連糧食、日常用品都要自備。由於府兵平時務農,生活無異於農民,自給自足,國家又省了一筆軍費開銷。戰爭時期,由中央臨時配備將領,戰爭結束後,將帥則解除兵權。這種措施使軍隊不至於成為將帥私有,減少了軍人擁兵專擅或割據的可能性。
政策是跟著時代走的,府兵制的出臺是形勢的需要。貞觀年間,國家剛剛從硝煙裡走出來,土地荒蕪,人口銳減,百姓朝不保夕,政府和農民一樣也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這時候要是把青壯男丁都抽調出來,不僅國家要養著他們,每個家庭也少了一個幹農活的主力。這樣,家庭和國家的負擔都重了。還沒來得及喘息,大唐又要背著沉重的負擔行進,顯然不現實。
鑑於隋文帝統治時期改革府兵制的成效,唐太宗決心加以繼承發揚。經過一番精心籌劃,制定出進一步發展府兵制的方針政策,形成了一套完備的府兵制度。貞觀元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