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嘉獎公告(第2/4 頁)
現象並不多。
說到困難之處,也是源於此。
由於工人階級擁有鐵飯碗,即便是廠長也不能隨意開除員工,所以作為年輕的新班長,如果個人威望不足,很難讓手下員工聽從指揮。
陸恆空降至此擔任班長,年紀不大,缺乏讓人信服的資本。
因此,他起初沒有提出任何意見或看法。
直至跟隨著老班長走完各個環節,他開始琢磨對策。
作為管理層,要想讓下屬服從管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掌握賞罰大權。
對認真聽話的給予獎勵,對偷懶耍滑、陽奉陰違者進行處罰!
掌握了賞罰的權力,並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即便團隊成員對他心存不服,也會為了做好工作而收斂行為。
然而在當前環境下,身為即將正式接手的班長,陸恆卻沒有這樣的賞罰許可權。
賞,用什麼來賞?
賞一朵小紅花嗎?
工資固定,按照級別發放,除非個人有重大貢獻,否則無法申請額外獎勵。
罰,他也沒有權利去罰。
既不能扣除工人工資,也不能隨便責罵體罰。
唯一的辦法,就是將那些不服從管理的工人調去幹更髒更累的活兒。
並且必須做到名正言順,否則人家可以反駁你是挾私報復。
經過深思熟慮後,陸恆認為要在班長這個職位上做出突出成績,就得透過規章制度,引導大家主動提高工作效率。
考慮成熟後,他起草了一份報告,去找車間主任林國華商議。
新官上任三把火,要想往上晉升,第一把火燒得好壞至關重要。
車間主任林國華看到他提出的建議後,覺得可行,遂將其提交給上級部門審議。
廠裡的高層討論過後,決定批准試行,選定陸恆所在生產線作為試點。
得到批准後,陸恆召集整條生產線的員工開會,宣佈重要訊息。
“剛剛,我向廠裡領導提出了一個請求,並得到了一個機會,想和大家商量一下。”
“就是咱們廠每年只有兩次技能等級考核的機會,如果考核沒透過,還會取消接下來兩次的報考資格,意味著得等一年才能再申請。”
“我覺得這樣不太合適,於是向上級申請,希望廠裡的領導能夠針對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同志,提供更多的技能考核機會。”
“判定是否優秀的標準,就在於平時的工作態度,比如每月能超額完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就應該給予更多的技能考核機會。”
陸恆所說的這些,在二十一世紀的話語體系中,可以概括為四個字:績效考核。
當然,這裡的績效考核並不會直接影響員工的工資多少,
因為無人有權擅自降低工人工資。
但它會決定員工一年內有多少次參加技能等級考核的機會。
表現優異者,甚至可以每個月都有一次技能考核的機會;
表現不佳者,則可能將技能考核機會減少至一年一次。
而技能考核的機會,直接關係到工資能否上調的問題。
機會多了,或許某次就能順利過關,工資不就漲了嗎?
因此,對於工人來說,這種機會寧願多也不要少,因為它間接關乎工資待遇。
為了讓員工增加技能考核的機會,大家自然會自覺地給自己設定工作目標,保質保量,甚至超額完成任務。
這就是陸恆想到的辦法,也是讓大家實現雙贏的一個方案。
上級領導也看出,這種方法有望有效激發工人工作的積極性。
即使有人內心不服陸恆,但在這種制度下,仍不得不努力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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