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打探情況(第1/2 頁)
高明程來到高守旺家裡時,高守旺早已經吃過晚飯了,正在院子的躺椅上休息。
他們家也牽了電線,並且還有電燈,梨形燈泡掛在客廳裡,散發出偏黃的光芒來,照亮了這一座小院。
收音機中,播放著這個時代的熱門音樂。
高明程走了進來後,就笑著打了聲招呼,“叔,在聽歌呢!”
不等高守旺發問,他已經開門見山的展示了下手裡的東西,說道:“叔,我今天在山裡弄到一頭黃麂,這是黃麂前腿的肉,想著叔家日子過的好,所以來問一句叔要不要。”
高守旺看到他來時,已經站了起來,等聽到黃麂肉三個字,眼中都有光了。
黃麂肉,大補啊!
這玩意比豬肉補身體多了!
並且豬肉只要有錢,總能夠買到,但黃麂肉,你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到。
他們這兒沒有專門的獵戶,也只有偶爾有人能夠在山裡打到獵物來吃。
“要!你這有幾斤?我都要了!”高守旺估摸著也就四五斤的樣子,於是大方的都要了。
他自家吃不了,還可以給他哥和他爸送一些去。
高明程反倒一愣,他原想著,高守旺最多要二斤,就讓給他二斤得了,誰知道他全部都要了!
但來都來了,口也開了,總不能臨時說不賣了吧?
所以高明程只能硬著頭皮把肉賣給了高守旺。
高守旺家就有秤,拿秤出來一稱,這塊肉還不到五斤,就四斤六兩。
“明程啊,你這黃麂肉怎麼賣?幾年前,村裡也有人弄到了黃麂肉,那會兒村裡的人都捨不得買來吃,最後是賣到縣城去了,聽說是三塊五一斤,現在可能價錢還會漲點。”高守旺看著高明程,等著高明程發話。
高明程其實對這些物價,並沒有很清楚,後世的人們追捧野味,但這會兒大部分野味的價錢並不高,這黃麂肉能夠比豬肉貴,也是因為大家認為黃麂肉很滋補的緣故。
高守旺給他提供了一個參考的價錢,他也沒有往上加價,而是就算三塊五一斤了。
“叔,我也算你三塊五一斤,這裡一共四斤六兩,一共是十六塊一毛錢,那一毛錢肯定就不要了,叔你給十六塊就行。”
三塊五是幾年前的物價,不過那會兒是拿到縣城去賣的,現在幾年過去了,物價上漲也漲的不多。
“那行,飛霞,你去拿十六塊錢來!”高守旺喊了他老婆一聲,他老婆董飛霞應了聲,然後很快就從屋子裡拿了錢出來。
當著高明程的面數了一下,然後才遞給高明程。
高明程一把拿了,並沒有再數一次,因為犯不著。
“叔,那我就不打擾了,走了啊!”事情辦完,高明程就想走了。
“明程,以後再弄到這種好肉,就再給叔送來啊!”高守旺笑著送高明程出門,這一次,倒是沒有再喊高明程來家裡喝酒吃肉了。
“好咧。”高明程一面應了句,一面已經走出十幾米了。
剛回到細奶奶的家,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看到這人時,高明程的心底就有一種古怪的感覺。
“淑芳,你怎麼來了?”
寬敞的院子裡,高淑芳正坐在一個矮凳上,和高壯說著話。
聽到高明程的聲音後,她立即笑著回頭望去:“媽喊我來看看你,二哥,媽問你什麼時候回家去?”
“就這?”高明程心底的古怪越發明顯了。
高淑芳眨眼,似乎有些不明白。
高明程繼續說道:“媽喊你來時,說了些什麼?”
高淑芳回想了下,才說道:“也沒什麼,就是罵了你幾句,說你正經的臨時工不去做,就知道滿大山的亂跑,哦,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