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登門做客(第1/2 頁)
混混們之間的恩怨,高明程並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他也不會在意,更不會插手。
但他的出現,還是小小的改變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
以前那些無所事事的混混們,依靠著人多勢眾,專門搶落單的人,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腳教育下,他們不敢再這般明目張膽的搶了,而是開始研究偷蒙拐騙的技巧,這樣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這般身手好的人,也不至於所有人都被打一頓。
那些沒被打的,還可以看準時機出手報復。
在之後的日子裡,整個縣城的搶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但錢財被偷的事件,卻逐漸增多。
普通人遇上搶劫的,要麼認了,吃下這個虧,要麼去警局報案。
雖然有些人有特殊關係,提前躲了起來,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夠抓到一些人。
但現在呢,偷錢比搶錢要更隱蔽,很多時候,受害者過了很久之後,才會發現自己的錢被偷了,至於在哪裡被偷的,又是被誰偷的,那是一無所知。
當然,也有個別人十分警惕,在小偷下手時,就察覺到了,並且出手阻止。
然而這種時候,若是周圍人多,小偷便腳底抹油,快速的跑了,若是周圍的人少,那麼小偷的團伙們就會一擁而上,直接強搶了。
這些變化,此時的高明程並不知道。
他這會兒心情極好,那兩頭活著的黃麂,都順利的賣給酒店了,並且價錢不錯,高明程看出商機,趁機和酒店收購食材的人打好了關係,談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直接送過來便可。
今天這一回,談妥了兩個長期收購商!
高明程挑著空擔子,進了縣城唯一的一家商場,在裡面買了兩瓶酒和兩包點心,然後帶著東西去了高國兵的家。
今天是週六,高嶽剛好不用上課。
上次高國兵邀請他週末去家裡吃飯,今天正好趕集賣東西和吃飯一起了。
高國兵現在住的地方是單位分的房子,但再過一年,他就會在縣城拿到一塊地皮,然後修建起一棟三層樓的房子出來。
這個時候縣城裡的房子,基本都是自建房,商品房還沒有出現。縣中心的地皮比較難拿,但周圍的地皮,只要高國兵願意出面說句話,再花上一些錢,就可以拿下了。
那些地皮,在現在顯得有些偏,但是再過十年,縣中心的範圍擴大,現在偏僻的地方,在之後都會成為縣中心的一部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環顧四周,眼中所見景象,都和前世的畫面逐漸重合起來。
於是哪一處地皮以後能夠發展的更好,全部清晰的浮現在他的腦海中。
走了大約十分鐘左右,他來到警局後面的一棟筒子樓下,抬頭望著這棟有些年頭的樓房,他一下子忘記高國兵家是住在幾樓了。
他大約記得高國兵家住在哪裡,但是具體的房間位置,卻早已經忘記了。
畢竟在他的記憶中,都已經過去了數十年。
就在高明程琢磨著找個人問一下時,身後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其實早在來人靠近時,高明程的肌肉就下意識緊繃了起來,但他強忍著沒有表現出來,直到肩膀被人拍了,這才回頭看去。
一張既熟悉又陌生的臉龐出現在他的眼前。
說熟悉,他與這張臉的主人相交了數十年,說陌生,這張臉不復當年的成熟穩重,而是青澀稚氣。
是高嶽,今年剛上高三的高嶽!
高嶽和他同年,但比他小了幾個月,如果他沒有中斷學習的話,今年也上高三了。
高嶽手裡提著一壺醬油,看到高明程時,眼底充滿了驚喜:“高明程!我爸說你這兩天可能會來,你果然來了!愣著做什麼?不嫌曬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