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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到來。&rdo;
&ldo;從我父親去世後,悲劇就開始了。他是一個沒有什麼家產的神職人員,而且還是有兩個孩子‐‐我的哥哥約翰和我‐‐的鰥夫。父親想盡辦法使我們進了牛津。畢業後,約翰便到外交部工作了,而我準備著到教堂任職。但是當時我突然發現自己的宗教觀發生了變化,並不適合做這份工作。就在這個時候,我的父親意外得到了一筆相當可觀的財產。因為他曾清楚地說過,他會把這筆財產留下,然後平均分給我哥哥和我。所以對我來說,工作就不是謀生的工具了。我一直對考古學有很大的興趣,因此我下決心,要追求自己的夢想。順便說一句,其實我是追隨了家族的嗜好,才喜歡上考古的。因為我的父親非常熱衷於研究古代東方史,而且約翰,你是知道的,他也是一個狂熱的埃及古物學家。&rdo;
&ldo;結果,我的父親突然去世了,沒有留下任何遺囑。雖然他曾找人草擬過一份遺囑,但因為當時一再拖延,終究沒有完成。我父親留下的財產幾乎都是不動產,而我的哥哥則全部繼承了下來。但是,由於眾人都清楚我父親生前的願望,所以我哥哥為我設立了一筆每年五百鎊的津貼,其數目大約是我年收入的四分之一。當時我催促他將我應得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我,但他總是拒絕那麼做。相反的,他竟然指使他的律師將我的津貼數額降低為之前的四分之一,直到他去世為止。按理說,他去世之後,我應該是他財產的繼承者,或者我先死掉了,那麼這些財產則應歸到我女兒露絲的名下。可你知道的,後來他突然失蹤了。一方面各種跡象表明,他已經死了,因為我們找不到任何能夠證明他還活著的證據。因此,他的律師傑裡柯先生認為他已經無法繼續付給我津貼了。但另一方面,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實我的哥哥已經死了,所以他的遺囑也不能執行。&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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