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第1/2 頁)
&ldo;我可以賺到50萬,然後還上這筆錢。&rdo;他畢業才兩年,就賺到了100多萬,這50萬對於鄭之南來說,不算什麼壓力,雖然這兩年來,他天天加班,甚少休息。
&ldo;請你搞清楚,你是賣身給我了,只有我厭棄你和你分開,你沒有資格跟我說分開。&rdo;雷翊呵呵冷笑,他被鄭之南的語氣給弄的很不舒服,就想故意給他不痛快,也讓他死了這條心。
雷翊的話,讓鄭之南沉默了。
雷翊又道:&ldo;況且這兩年,你妹妹的生活費,學費,全部都是你用我的錢在養著,你妹妹這點小錢我不在意,但你自己光從我這裡拿走了多少錢你自己心裡沒點數嗎?沒有1000萬,也有800萬了。&rdo;
800萬,如果時間自由,可以去做自己在行的事情,那麼,四五年的時間,鄭之南有信心去賺到,只要能離開這裡。
只是,能離開嗎?他沒有權利。
&ldo;如果我能去外面工作‐‐&rdo;鄭之南遠遠看著捂著手臂的雷翊,不死心的繼續說。
雷翊沒睡到&ldo;第二人格&rdo;的鄭之南是不會放他走的,他想都沒想就打斷鄭之南的話說:&ldo;你想得到挺美,吃我的用的我的,拿我的錢去賭,輸了多少?我幫你還了多少?現在花著我的錢,然後去上班賺錢來還我?你以為我是搞公益啊?&rdo;雷翊冷笑連連,覺得鄭之南簡直是在異想天開。
聽到賭,鄭之南終於明白,為什麼這個人可以短短兩年就花掉這麼多錢,他說:&ldo;我可以搬出去,不吃你的,不住你的,也不花你的,然後賺錢還你。&rdo;
&ldo;呵呵,你信不信,你從我這裡離開,你爸還能把你賣出去第二次,下次賣給誰,就不一定了。&rdo;雷翊這說的倒是大實話。
鄭之南抿著嘴,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這是小說的世界,不是現實生活中,可以用法律捍衛自己的世界,這裡沒有道理可言,權和錢是這些人的通行證。
鄭之南已經不能讓自己再說這是幻境,是一場會醒來的夢,或許會醒來,可什麼時候能醒來?這種沒有終點的無所適從感快要將鄭之南擊潰。
他是真的來到了這些書中的世界。
他一想到那些書,再想到自己會遭遇到什麼,就不寒而慄。
可是他不想屈服,不想讓自己認命。
雷翊讓鄭之南換衣服,自己去外面找醫生消毒。
雷翊走後,鄭之南看到有他的手下守在病房門口,他關上門,換好衣服,開啟窗戶往下望,他的病房在三樓,窗戶外面有空調箱,鄭之南看了看,毅然決然地選擇跳窗逃走。
去他媽的流放,去他媽的神經病。
雖然鄭之南知道雷翊一看就神通廣大,逃也有可能被抓回來,但他總不能試都不試。
鄭之南從窗戶跳到空調箱上,三兩下就跳到了平地上。
只是還沒等他走出醫院大門口就被雷翊的人給抓回來了。
雷翊看一眼鄭之南平靜的臉,在心裡嘆了口氣。
他什麼都沒說,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思考,為什麼人一夜之間會變成另外一幅模樣,鄭家有遺傳精神病史?
這完全是另一個獨立的人格,和之前千差萬別,根本無法讓雷翊將之前和現在的鄭之南融為一體,要不是人還是那個人,鄭之南也記得鄭依依,雷翊就差點要去往被鬼附身上去想了。
這一定是鄭之南的第二人格,沒準就是那天晚上玩得太嗨,刺激出來了。
說實話,雷翊覺得第二人格的鄭之南給他的感覺要更帶感一點。
只是就這個性格實在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