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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樂所知道的買吉他一事,到這裡就完了。後面的自然是他不知道的了。領獎學金那天下午鬱玲回家,姜美鳳喜氣洋洋的來問。她月工資才八百塊,今日下班就有人來講了,你女兒好了不起的,全校課間操上去領獎學金了,有五百塊。沒想鬱玲只「嗯」了聲,絲毫沒有把獎學金上交的意思。
她又問:「錢在哪裡?」
鬱玲還在門口脫鞋,抬起腰說:「我要請客。」
姜美鳳又笑了:「小孩子要請什麼客,錢給媽媽。」
鬱玲不高興了,鞋子扔在地上:「我要請客。」
姜美鳳耐著性子:「好好,你要請客,也不要請五百塊這麼多啊,五十塊就行了。錢給我,我給你五十塊。」
「不夠。」
姜美鳳無奈:「好了,一百塊,四百塊給我。」
鬱玲看著她:「這是我自己賺的獎學金,除了請客,我還想買書,還有買雙鞋子買件裙子,還要買……。」
聽這口氣,一分錢都不想交了。姜美鳳氣炸了,伸手就給鬱玲一巴掌,嘴裡大罵:「別人都說你乖巧,你哪裡有乖巧的樣子。有這樣做子女的?爸爸媽媽辛苦上班才掙這麼幾個錢,也不知道要體貼家裡一點。」
鬱玲完全傻了,姜美鳳愛發飆愛罵人是常事,但動手打,倒是不多。她捂著右邊臉,發燒一樣的燙。鬱治平被這爭吵聲引來了,勸姜美鳳不要生氣,也要鬱玲把錢交出來:「小女孩子,拿這麼多錢,要做什麼用,當心學壞。」
鬱玲一聲不吭的回了自己房間。她不對罵不代表她不反抗。你們掙錢很辛苦?我掙這五百塊就好輕鬆嗎?長河四中高手如林,我每晚念書唸到十一二點,你們看不見麼?
姜美鳳打了那一巴掌,後來還要逼鬱玲把錢吐出來。三個月後,知道要錢無望了,花也花了,母女倆開始冷戰。鬱玲記得有將近一年的時間,她沒和姜美鳳說話。姜美鳳也做得出來,鬱玲那時該穿文胸了,她也不給買。鬱玲仍穿初中時的小背心,換洗的次數太多了,小背心上全是洞,春秋還好,夏天裡只穿一個薄薄的短袖衫,衣衫貼在面板上,那幾個越來越大的洞怎樣都遮不住了。鬱玲上課也好,走路也好,總覺得鍾樂,其他人,所有人都在看她背後的洞,看得她無地自容,想找個洞鑽進去。
那時她有多恨姜美鳳啊,比打那一巴掌還恨,關著房門不許人進來,坐書桌邊,眼淚啪啪的往下掉,就想著快點高考,快點賺錢,快點離開這裡,再也不回來。現在再回想,倒不恨了,還會想,姜美鳳也許也在恨她。那時鬱明上初中,脫韁的野馬一般不受管束,逃課上網徹夜不歸,姜美鳳已歇斯底里好幾次了,都快要絕望了,轉眼發現希望在女兒身上:女兒學習好,女兒比兒子好管教,女兒是媽媽的貼心小棉襖,注意力轉過來,當然就要控制她了。
其實,姜美鳳對她,並沒有比別人家對女兒要差。今日出來,不是擔心鬱玲被太陽曬了就是擔心她落了雨。無非是鬱玲是個不聽話的女兒,對抗多了,感受不到什麼愛。話說回來,中國的父母都這樣,對子女,核心情感訴求是控制,而不是愛,從生下來到死的那一刻,都要聽話。
她問鍾樂:「那吉他早就報廢了吧。」
「報廢倒沒有,就是後來要換琴絃、旋鈕,連品絲也換了。彈起來,音質沒那麼好了。」
也是啊,十幾年的東西了。鍾樂又說:「它還在。」
「你沒扔?」也許在鍾樂父母家哪個雜物間裡堆著。
「為什麼要扔?我大學把它帶去了學校,後來畢業了,找工作換工作,一直都帶著。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看著它就想,等我掙錢了,第一個月工資,一定要買一件特別好的禮物給你。」他嘆氣,「後來,給想忘了。吉他現在在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