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論戰3(第1/2 頁)
黃老先生其實本王一直想實行的是一種名叫君主內閣制的制度!老夫不解渴,請本王講解一下?君主內閣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的一部分權力、並且在皇帝極度昏庸無能的情況下,皇帝吃喝玩樂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維持整個帝國的運轉!防止帝國因為皇帝的過於君主獨權,而在某些時候因為處理不利導致崩潰!雖然君主仍然是的國家元首,但是離開了內閣大臣的輔助也是不行的!但是前提是君主的權利仍然大於內閣,本王要實行的是二元式君主制,在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內閣,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各部各司衙門大臣!在保證各衙門獨立性的情況下!保證內閣決策層能夠運轉,不使國家陷入崩潰的狀態!此外本王還想在京城朝廷省道府縣,這些地方設立相似的衙門機構!同時本王還要想辦法搞一個憲法,在憲法的基礎上,重修大名律,完善法律法規!並把太祖朝以來的很多法律缺陷給修改一下,雖說祖宗旨意不可變,但是為了天下,本王還是要給後世之君留下能夠修改法律的權利!不管改的好與壞,最起碼總不用把這些毛病積攢到一定程度再爆發吧!不過本王會下令,有幾條法律永遠不能變!也永遠無法改變,一、殺人者償命永不改!二、拐賣人口者全族腰斬永不改,三、挖墳盜墓者全族斬立決永不改,四、叛國叛族者誅九族斬立絕永不改,五、誣陷他人者斬立決永不改!六、殺人奪財,殺人奪色者斬立決絕永不改!七、濫殺無辜草菅人命者斬立決永不改!八、逼良為娼,強搶美女,搶奪他人店鋪財產者輕者全家流放,重則全家腰斬!永不改!九、竊取他人財物者,偷人錢財少者,以10大板起步!,偷人錢財嚴重者,輕者全家流放!重則滿門抄斬!永不改!十、強取豪奪佔取他人財物者,輕則打板子,重則全家流放!十一、騙取他人錢財者與以上同罪!十二、竊取他勞動產權者,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出賣他人文化知識水平產權或勞動產權者,最輕20大板,重者流放!目前的也就這12條永不改的內容,其他的內容隨後再講吧!老夫以為王爺是要實行嚴刑峻法來管控民眾,此言差矣,黃先生!我是為了把這個社會的秩序給穩定住!把某些方面的犯罪成本提高到犯罪者無法承受的地步!本王就這種想法!王爺如此想法!頗有太祖遺風啊!
不知王爺還有其他方面的想法沒有!本王還在想六部拆分的事情,只是現在有了一些眉目!但不知道。依法到底可行不?王爺可否說來聽聽?也罷,這只是個草稿而已,說來也無妨!比如說刑部:本王打算拆分成7個單位,哪7個單位?司法部,監獄司,大法院,治安司,督查院,搜捕衛、民情局(負責民間的預防性犯罪整治活動),還有禮部本王打算拆分成,財政部,外交部,文化宣傳部,教育部,書籍稽核局。公共醫學部。還有工部:打算拆分成,建設部,交通部,土地規劃局,礦產規劃局等,農部:農業生產部,水產養殖部,森林保護局等,兵部改成軍部範圍管理大致不變!畢竟該部門不需要向外細分!只需要在內部拆分就行了!此外本王打算設立稅收局,商業局,船舶司,大名鹽業總司,大名茶葉總司,大名酒業總司,大名總出口管理局在對外貿易方面實行總體銷售方針!嚴禁私人與外國進行交易!總之一句話本王要狠狠的搞錢!來實現本王發展教育發展工業的光輝前景!(在這裡我就要簡單的說了幾句,大家總以為穿越到那個時代就可以搞什麼自由貿易,不受限制之類的!那你們就想錯了,我國很早之前就施行了,對外統一銷售的方針,由朝廷出面統一跟國外扛價,迫使這些洋毛子們,以高價的方式接受我國的貨物,防止那某些吃裡扒外的東西,為了賺錢低價出售我國的珍貴貨物!其實這樣做有利於國家,也有利於商人們賺取更大的利潤!)不知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