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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餘北就去找邊雁詢問購買署名權的事情了。
可是他們都沒想到,這歌壓根就不是邊雁寫的。
林雪寧很煩躁,她覺得周敦這人的辦事能力太差了!這麼簡單的一個吩咐,怎麼就要耗費這麼長時間呢?
那歌很好嗎?
一般吧!
只不過給了她些許靈感而已,所以她才會想要。
林雪寧看著周敦:「我不管,你想辦法,這歌就要是我的。」
周敦:「……」媽的大小姐真難伺候!
林雪寧對自己很沒有逼數,大概是從小到大過得太順暢,周圍的人都是恭維她的,所以她很驕傲。
寫歌很難嗎?不難啊!
只不過她才剛開始,當然會卡。聽到別人的歌曲時就忍不住用到自己的筆下,還是後來有人提出的時候,林雪寧才察覺到。
她嘟嘟囔囔的,說著什麼「音符就這麼多,相似又怎麼了」、「我又沒抄,就這七個音符還能怎麼樣」、「大家都寫得差不多,怎麼我就算抄襲呢?你這話太不中聽了」……
完美詮釋了一個抄襲者洗地時候的模樣。
好在還沒錄製發表,不然周敦真的是要氣炸了。
——那特麼就差同一個人來演唱,你還說沒抄?
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林雪寧聽到了扶夢的那兩首曲子。
邊雁只給了兩首,還恰好都被林雪寧愛上了。聽過以後,這旋律就像是在她腦子裡生了根發了芽,林雪寧幹什麼都會想起來。
創作更是沒得說,一不留神就會把這歌的精華部分抄下來。
正常人到這個時候都是說買下兩首歌自己唱,但林雪寧偏不,反正是自家公司尚未發表的歌曲,高價買斷就是了。
作者寫這歌還投稿,不就是為了賺錢嗎?
只要錢到位,就沒有解決不了事情。
因此,餘北才會向邊雁提出五百萬兩首歌。這樣的高價,就是為了林雪寧。
上一世邊雁沒有拒絕,她回去想了半天,又去試探扶夢有沒有發現手稿不見了。
扶夢那時傻嘚嘚的,沒察覺出來邊雁的意思,她寫歌是為了抒發自己的情感,也沒想到寫出來就去投去賣,壓在手裡的稿子有好幾份呢!
邊雁沒忍住百萬價格的誘惑,最後答應了。
而且還在林雪寧發歌后,又給了她第三首。這時林雪寧出道即巔峰,大街小巷都響著這兩首歌,她高興極了。
邊雁給的第三首正巧是她想要的,於是又是一番高價。林雪寧當時還在想,以後邊雁就是她的槍手了,自己就要立起來天賦絕佳唱作人人設。
可惜,算盤打得不錯,聽到的誇獎也很多,但扶夢出現了。她指責林雪寧抄襲,周敦早就做好了預案,當即啟動,於是就有了後續的事情。
他們都知道真相,也知道扶夢無辜,但是那又如何?
林雪寧樂意,她想要的,林家就一定會為她取得。
而今,由於扶夢早先問邊雁的那一句話,讓後者提心弔膽許久,在面對餘北的時候,想了又想,最後還是沒有答應下來。
這讓餘北很不滿意,也讓背後的林雪寧更不開心。
·
這兩天,邊雁過得很不好。
她被餘北喊去了,面對著總監的詢問,邊雁低頭沉默不語。
餘北懶得跟這麼個小姑娘多說,賺錢的事情幹嘛不做呢?五百萬,遠超這歌曲本身的價值了。
要不是林小姐喜歡,這歌頂天了也就幾萬塊錢。
他覺得邊雁矯情。
餘北:「還沒想好?」
邊雁:「總監……」
餘北:「要麼你賣了,大家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