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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帶著一抹孺慕之思的。知遇!他何嘗與恩師有異?總以為自己初入仕途,也總以為先皇對自己的影響並不那麼深,甚至,連那日天子出殯,他也只是心頭淡淡。卻 不想,一切只是雲霧深埋而已。事隔一年,他仍是下意識地懷念著!
“大人,碧落鹽業之弊,我們可就寄望於您啦!”媯語瞅了眼出神的木清嘉,笑著頷了個首,“大人,告辭!”
木清嘉遠遠望著漸去的背影,因那句“寄望於您”的話,心口頓生一股豪氣與擔當。原先腦中計較著的,在不知不覺中消散。他衝著那背影點了個頭,許諾,眼神終於穩健,一如當初。
盛世要有錦心繡口的鴻儒之士,也要有治郡有方的能人良吏,二者缺一不可。
他會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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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元桐百姓大鬧鹽市,可等訊息傳到天都,畢竟是臨近年關,再大的事,也大事化小。然餘波未息,新春年假才過,烏州都轉運鹽使莊懷便上折直呈官鹽售貸之弊。
以莊懷的身微言輕,自然無足輕重,然而隨之而後的元州鹽官潘法昭遭流寇暗殺,烏州知州秦商隨即上表。緊接著,當朝太傅的得意門生、已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使的木清嘉也乘勢上奏。於是舉朝震動,攝政王下令徹查,戶部尚書甪里煙橋核算歷年鹽稅,確證鹽業有極大弊端。
終於,官鹽之務著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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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落史八十卷·志第五十六·食貨四·鹽法》:
“……昭慶二年鹽務大整。初,諸產鹽地次第立官。都轉運鹽使司細分為六:曰元州,曰桐州,曰烏州,曰平州,曰瀛州,曰長泉。鹽課提舉司細分為三:曰夷州,曰瀘州,曰滇雲;滇雲提舉司凡四,曰黑鹽井,白鹽井,安義鹽井,邵井。
改辦小引鹽,倍之。所輸邊,原州、鎖陽城、紀州、青山、仲津、瀛州、固原諸堡。上供光祿寺、內官監、郊廟百神祭祀、內府羞膳及給百官有司。歲入太倉餘鹽總銀二百三十七萬兩。
瀛、紀、原三州鹽場不設徵賦,軍餘煎辦,召商易粟以給軍。凡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攝 政王上請“令商人於德安倉入米一石,晉安倉入米一石三鬥,給桐鹽一小引。商人鬻畢,即以原給引目赴所在官司繳之。如此則轉運費省而邊儲充。”帝許之。召商 輸糧而與之鹽,謂之開中。其後各行省邊境,多召商中鹽以為軍儲。鹽法邊計,相輔而行。 商納糧畢,書所納糧及應支鹽數,齎赴各轉運提舉司照數支鹽。轉運諸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則如數給與。鬻鹽有定所,刊諸銅版,犯私鹽者罪至死,偽造引 者如之,鹽與引離,即以私鹽論。
又以商人守支年久,雖減輕開中,少有上納者,議他鹽司如舊制,而元、桐、烏以十分為率,八分給守支商,曰常股,二分收貯於官,曰存積,遇邊警,始召商中納。凡中常股者價輕,中存積者價重,然人甚苦守支,爭趨存積,而常股壅矣。
另附都察院以巡官之職,勘察鹽務,具密摺上呈直奏之權。 如令有不行,乃為重法,私販、窩隱俱論死,家屬徙邊衛,夾帶越境者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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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落史·列傳一百九十卷》:
“……右僕射項平以宰輔之權高,陰助元州鹽務之私售;又私與突利使,媾得珍寶無數,私扣蕃貢。當此際,新皇沖齡,孫氏以攝政之權除之。雖因舊功而免於一死,亦長流崖州,永不得歸。
亂曰:以心開七竊之智招禍,因勢壓朝堂之權攬災。治世之吏,雖有奇功,然不修身養德,致淒涼晚景,可嘆可惜,時不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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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好色,道邊一叢一叢的迎春開得正歡,黃燦燦,似攏了夾道的日光於這和煦春風裡。桃蕊吐嬌,梨花蘊香,直是奼紫嫣紅,盡把遊人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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