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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著我和傅勻。
“求婚需要買花嗎?”她問我們。
昨晚在飯店見到那個beta帶著女孩兒,我幾乎是第一時間認出了女孩兒是殷柳的孩子。
回縣城前傅勻跟我說,殷柳有個孩子。
當年參與這起案件的警察在殷柳的屍體被發現後,便開始到處找這個孩子,最後發現還活著就送回了縣城,殷柳的養父母那裡。
這也是我必須回來一趟的另一個目的——不管如何,我心裡對殷柳始終是虧欠的。
我原本打算回家的第二天就找去殷柳養父母那個地方,至少要確認孩子的目前狀況,結果在飯店看到了那個女孩兒,她跟著一個beta。
而那個beta,恰恰是我當年在酒吧裡救的那個人,姓李,叫李鶴。
李鶴昨天來飯店是因為在那裡工作的朋友讓他來拿些東西回去。
李鶴說他第一眼就認出我了。
他還緊張地將手在褲邊擦了擦,想和我握手,說之後如果有機會想一起吃飯。
我不知道我那一刻是什麼感受。
記憶如洪水般向我襲來,一瞬間自責愧疚和沉寂了十幾年的怒火在那一刻混成了一團。
當年是因為他不小心惹了人,也是因為他的一通電話,讓殷柳到了那裡。
我握緊了拳,心裡百味陳雜,最後還是朝他擠出了一個笑容。
李鶴被人急匆匆叫走了。
我們沒有握手。
小女孩兒見我沒有反應,將花往我手邊遞了遞,又問了一句:“如果求婚最好還是買一點花,這束花在街角買成20塊錢,我就賺你一個跑腿費,25塊行不行?”見我還不搭聲,她又說,“23塊也行。”
我低頭看她。
頭髮被梳成了兩個樸素的馬尾辮,身上穿著一件洗得有些發白的碎花裙子,外面套了一件有些地方已經開裂的棉服。
她的臉頰有些紅,手也一樣,有些像凍傷。
興許見我太久沒反應,她癟了癟嘴不再跟我說話,轉而向傅勻推銷她的產品。
“叔叔,你要嗎?22塊錢。”
傅勻看了我一眼,眉頭微微一皺,他叫我:“喬淺。”
我像是如夢初醒一般回過神來,朝傅勻安慰般笑了笑,我蹲下身越過小女孩兒的肩膀,接過了她手裡的花。
像是在做什麼密謀一樣,我微微仰頭小聲跟她說:“我給你五十塊,你告訴我你的年齡名字好不好?”
小女孩兒皺了皺眉,用打量的眼神看了我好久,最後她向我伸出手:“李雙雙,11歲。錢我不要了,我要你跟我握個手。”
我一愣,將花遞給傅勻,伸手和李雙雙來了一個短暫又漫長的握手。
一個巧合,或者說精心安排下,我和傅勻到了李鶴現在居住的地方。
李鶴對於我和傅勻的到來有些無所適從,他推了推眼鏡,手在圍裙上面擦了又擦,還讓李雙雙去街邊給我和傅勻買奶茶過來。
我沒能攔住,李雙雙跑得實在是有些快。
他家裡在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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