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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嘛,總編輯,總編輯。”她追上他,笑嘻嘻地從背後環抱他的腰,像只黏人的小鴨。“你喜歡我,對吧?對吧?你就承認一下有什麼關係嘛,幹麼這麼冷淡?”
他窘得臉頰發熱,嘴上卻粗聲粗氣地喝斥,“鄭開馨,你這丫頭很煩耶!”
“別這麼說嘛。哪,你剛不是說要看我的手嗎?給你看,你看,這邊破了個口,好痛喔。”她甜甜地撒嬌。
“呿,你自己剛才不是說只是小傷嗎?那還喊什麼痛?”
“就真的很痛嘛。你看啦,總編輯,你幫我呼一呼就不痛了。”
“我才不要!你當我是小鬼頭嗎?呼什麼呼?”他可是堂堂七尺男子漢,怎可能做這種娘炮的事?
“呼一下有什麼關係啦?”
“鄭開馨,你很吵!”
“嘻,總編輯,你臉紅了。”
“我哪有?咳、咳、咳!”
“糟糕!你嗆到了嗎?快喝水,快點啦!”
“鄭開馨,你饒了我吧……”
他從不承認喜歡她。
但她知道,他是喜歡自己的,因為他對她很好,雖然嘴上總是挖苦嘲諷不饒人,但她需要什麼,他必定拔刀相助,還把自己從前的編輯筆記借給她,不時與她分享出版界的最新資訊。
他不準別的同事欺負她,特別當眾警告不許再盧她做些助理做的雜務。她吃張采薇的醋,他立即澄清自己對前女友絕無非分之想,事實上他自己也想離得遠遠的,是張采薇主動來找他。
“以後我不會跟她私下獨處,更不可能和她約會。”他說。
“呿,你們要不要約會關我什麼事?”她故意裝不在乎。
“不關你的事,那為什麼你看見我們兩個靠近一點眼睛就噴火,還把咖啡杯摔了一地?你明明就很介意。”他逗她。
“哼哼。”她無可辯解,只能以冷哼來表示不屑。
可惜她一向不擅長裝高姿態,這樣的舉動只惹來他不客氣地大笑,順便還賞她額頭幾枚爆慄。
“你真的很愛打我耶!”她抱怨。
“對啊,怎麼辦?我一天不欺負你就覺得渾身不對勁。”
“哼,那你還好意思要別的同事不要欺負我?”
“當然不行!”他橫眉豎目,將她勾進懷裡申明所有權。“記住,你是‘我的’,只有我可以對你壞,懂嗎?其他人要是敢動你一根寒毛,你叫他們來跟我單挑!”
“挑什麼挑?”她好笑。還說自己不是小鬼頭,根本幼稚極了。
最幼稚的就是,他明明喜歡她,卻為了自己那句“絕不跟喜歡的女人同一個地方工作”的誓言,遲遲不肯坦白招認對她的感情。
方喜悅說,她不該縱容他態度一直這麼曖昧下去,應該爭取自己“女朋友”的名分。
“你知道嗎?男人都很賤,”方喜悅苦口婆心地勸說。“如果你默許他這樣跟你偷偷摸摸的,他就會以為自己還是自由之身,別說他會集訓營在外頭招蜂引蝶了,就算那些野花真的粘過來,你也沒有理由說什麼,因為你並不是他的‘女朋友’,懂嗎?你想要眼睜睜地看著他跟別的女人糾纏不清嗎?就比如那個張采薇,如果徐東毅肯公開跟你交往,她也就會摸摸鼻子自己閃人了。”
“嗯,這話是這麼說沒錯。”她承認好友說得有道理。
“你光會點頭有什麼用?去把話跟徐東毅說清楚啊!”
“好啦,你別擔心,我自己會看著辦的。”
話雖如此,不必說明彼此也能會意,有些情愫,無須正名也能令人心頭甜蜜蜜。
就這樣,她送走了冬天,迎來花香芬芳的春季,當時序進入暖洋洋的五月,由她負責執行的“謀殺派對”也即將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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