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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算是感興趣吧,因為那幅畫。也許比起她這個人,他更感興趣的是她的身體。
在床上躺了很久,喬麥才翻身起來,拿了換洗衣物去洗澡。這一洗一吹就是將近一個小時。
洗完從衛生間出來,已經快到十二點了,客廳電視還在播放綜藝,鄭麗華在陽臺打電話,沙發上只剩她男朋友。
喬麥不小心和那人對上視線,發現他正直勾勾地盯著自己,眼神說不出的怪異。
她心頭頓時一緊,趕緊抱著衣服跑回房間,把門反鎖。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總感覺那人每次見到她眼神都怪怪的,看得她心頭髮毛。
喬麥暗自下了決心,等剩下的大半年租期過去,她一定要另外租一個房子。哪怕多花點錢,條件差點都ok,只要是個一居室,她再也不想跟人合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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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喬麥坐到電腦前,開啟文件寫小說。工作以後,每個週末她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寫作上,很少有社交生活。
喬麥是從大學時開始寫的言情小說。以前家裡管得太嚴,她從來沒看過言情,後來到北城讀書,父母鞭長莫及,她便如脫韁野馬。
看了n本言情之後,口味變得刁鑽,很難再找到喜歡的型別,所以開始自己動筆寫。哪知道寫和看是兩回事,她大概是沒有天分,寫了幾年都不溫不火。
不過喬麥沒打算放棄,只要還有一個讀者願意看她寫的東西,她就會繼續寫下去。
不知不覺間,已經快到五點,手機進了條微信,喬麥拿起來一看,是莫淇淇發來的:[麥麥你在家吧?我把程森帶過來,你給掌掌眼。]
程森是莫淇淇新交的男朋友。和喬麥不同,莫淇淇從小就性格叛逆,初中開始談戀愛,到了大學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會換一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會帶來給喬麥看看。
喬麥其實有些羨慕莫淇淇這樣灑脫的性格:[在家,你們過來吧。]
莫淇淇:[我們到你小區門口來接你。]
喬麥:[好。]
不久後,一輛賓士大g停到她小區門口,莫淇淇在副駕駛朝她揮手:「麥麥,這兒!」
喬麥小跑幾步過去,拉開後座車門上車。
莫淇淇簡單替他們介紹了下彼此,喬麥朝駕駛位的程森投去打量的視線。
他年紀可能比她們大個兩三歲,模樣很清爽,右側耳朵有個亮晶晶的,扣在耳骨上的飾品。
莫淇淇大學以後交的每一任男友,樣子都長得不錯,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醫生,才有錢供她念美院。
打過招呼之後,三人朝餐館出發。
路上一陣閒聊,喬麥得知程森以前也是美院的學生,和莫淇淇一個學校,家裡是做生意的,現在開了家美術館。
她和程森初次見面,話不多,好在對方性格外向,莫淇淇也是話癆,一路沒有冷過場。
到達餐館,點完菜,莫淇淇想起什麼,問她:「對了麥麥,你後來有再碰到那個陸之和嗎?」
喬麥點頭:「有,他說過段時間把畫還我。」
「過段時間?」 莫淇淇忿忿地:「這人怎麼這麼磨嘰。他要是拖著不還,我們就去華宇找他,就不信把事情鬧大,他還敢不還你。」
喬麥連忙擺手:「不用那麼誇張啦,他答應我會還的。」
原本一直旁聽的程森此時開口:「你們剛才說的是華宇地產那個陸之和?」
莫淇淇意外地:「你認識?」
喬麥也好奇地看向程森,只見他微微聳了聳肩:「我單方面認識他,他不認識我。」
莫淇淇:「什麼意思?」
程森解釋:「北城但凡做生意的,都知道他們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