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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當年盧佑安將那十八名倭寇藏匿收留,不僅僅是當作死士清客豢養。
他畢竟是個商人,商人是最計較利益的。
把十八個大漢好吃好喝的供著,只為了偶爾可能出現的搏殺?
這他孃的也太虧了。
虧本的買賣盧佑安當然不會做。事實上,他豢養這些倭寇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販鹽。
由於海禁的原因,明朝民間會航船的人很少,稱得上好手的就更少了。
想要販鹽自然得有會航船的好手掌舵,這些倭寇更多時候就是被充為此用的。
當然,盧佑安是沒有鹽引的,他是販的私鹽,且是大規模販運!
他命這些倭寇喬裝打扮成明人的模樣,然後再和他的商隊一起登船,乘船沿長江而下去往應天府方向。
從荊州出發時商船上裝滿了荊州土布,到達金陵城後,他們明面上一邊賣掉布匹一邊購置茶葉。
但暗地裡他們卻和兩淮鹽場的鹽吏交易,大量購入海鹽。
兩淮歷來就是產鹽之地,海鹽曬過後即交付官府。由官府統一負責鹽的分配。
大明對於鹽的控制是很嚴格的,實行配額也就是鹽引制度。
商人想透過正常途徑買鹽需要鹽引,否則便是販賣私鹽被抓到是要殺頭的。
但因為鹽業實在太過暴利,許多商人不惜鋌而走險。
盧佑安便是這樣一個商人。他買通了鹽場的一名小吏,每次曬好一批海鹽後就剋扣截流一小部分。因為每次截流的數量很少,並沒有被發現。
等到盧佑安的商船經由長江一路行船抵達金陵城,盧家商船便派出一名管事去到兩淮與小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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