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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咬牙切齒低聲說。
t教溫溫然彎下腰去,嘴巴湊近張輝的耳朵,聲音裡帶了些不可言狀的沙啞:「我如果偏要管呢?張、經、理?」
最後的稱呼一字一頓,顯得曖昧不堪。
張輝卻是不敢肖想的。
據內部訊息說這位教練是俱樂部大老闆養的金絲雀,大家雖然瞧不起,但也不敢表現出什麼。
誰都不想惹上大老闆。
而昨晚大老闆也確實是在分部留宿了,到現在還沒起……
所以…沒辦法,只好任由他胡鬧。
「隨你便。」
得了張輝的同意,t教沖那幾個管理人員點頭示意了下,見沒人反對,開口道:「那我就簡單說幾句我自己的看法吧。」
「clear是我們戰隊走正規法律流程簽約的替補選手,在合同期間我們有義務為他提供裝置、工資以及平臺…」
說到這裡t教話鋒一轉:「而clear的義務則是服從安排陪練或上場比賽。」
聽了他的話,程徹心裡一涼。
t教笑笑,看向他:「這麼來說的話,clear昨晚上場那是義務,對麼?」
意識到教練是站俱樂部這邊的,張輝立刻奉承著點頭:「對啊,那是義務,是義務。」
「現在clear想提前結束合同,那肯定得按照合同上規定的來,對不對?」
有理有據,循循善誘,直接把八百萬釘死。
聽他一番話說下來,法盲程徹頓口無言,求助似的轉頭看林星陵。
林星陵敲了敲桌子,說:「是啊,沒說合同有問題,也沒說不走合同流程,我的意思是…」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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