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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疑惑,問了他們也未必會說,便一路沉默沒多話。
他被帶到單獨的審訊室,對面一張桌子,兩把座椅,桌上有電腦和茶杯,屋子裡空蕩蕩,旁邊是一臺攝錄機。等了大概十分鐘,有兩名警員進來,抱著厚厚的資料,分別在桌上攤開。
兩人低語一陣,慢悠悠喝幾口茶水,其中一人在本子上寫著什麼,側頭應話。
陸強冷冷掃了眼,脊背滑下幾分,兩腿叉開,舒服的靠著。
兩人聊了幾分鐘,終於進入正題,一個詢問,一個記錄,面目立即變得威嚴肅立。
剛開始是些基礎資訊,陸強一一答了。
警員問:“五月十號凌晨兩點到五點之間你在哪裡?”
他回憶了下:“在家。”
“在家幹什麼?”
他一挑眉:“睡覺。”
“誰能證明?”
“我媳婦。”
對面警員抬頭看他一眼,“還有沒有別人能證明?”
“沒有。”
“財富豪為酒店你知道嗎?”
陸強神思一頓,突然抬頭:“廬州道上那個?”
“你去過?”
他有種不好的預感,隱隱知道叫他來和什麼事有關:“知道,但沒進去過。”
警員拿銳利的眼神打量他,想從他表情中發現破綻,陸強從容不迫,回視他的目光。
隔了幾秒,對方收回視線,在一疊檔案裡翻了片刻,朝他亮出一張照片:“這個人你認不認識?”
照片裡是個年輕女孩,穿一件藍色高領毛衣,短頭髮,下巴尖翹,表情淡淡的看著螢幕,沒有笑。
陸強唇線繃直:“她怎麼了?”
警員一拍桌子,“正面回答問題,認不認識?”
陸強掃他:“認識。”
“你和她是什麼關係?”
陸強又重複一遍:“只認識。”
警員放下照片,往後靠了靠:“單純認識這麼簡單?你在我們這裡有案底,六年前,你曾犯過強。奸罪,當時的受害者就是照片本人,”他點點桌面:“老實交代,十號晚上兩點到五點之間你在幹什麼?”
陸強說:“在家睡覺。”
警員面目嚴肅幾分,“你別撒謊,你當時在哪兒,我們隨便掉個監控就能知道。”
陸強說:“隨便。”
警員冷哼一聲,審問這種思維冷靜的嫌疑人很費頭腦,他扔了筆,直接從腳邊籃筐裡取證物,證物外面用塑膠袋密封,他掐住一角:“這個你見沒見過?”
陸強看過去,那是把摺疊傘,傘面純黑,傘柄是原木色。他眸色微沉:“是我的。”
警員放下,又舉起另一件,“這個呢?”
袋子裡是個塑膠打火機,綠色的,上面沾一塊黑色墨印,他認識。陸強承認:“我的。”
警員舉起最後一件,也不問他了,“這煙盒上面也有你的指紋。”他終於找到破綻,眼神泛光:“你剛才說沒去過財富豪為酒店,但這些證物是從1202房間找到的,鑑證科已經驗過,上面大大小小均有你的指紋。”
警員步步緊逼:“你怎麼解釋?”
***
盧茵一下午在煎熬中度過,晚飯沒心情吃,坐在沙發裡,眼睛盯著牆上的掛鐘。她從小到大沒遇過這樣的事,認識陸強以前,警局的大門都沒踏進過,兇殺案這幾個字一直徘徊在腦海裡,她相信陸強什麼也沒做,但人在警局,一時不知深淺,她坐立難安。
等到晚上十點,陸強還沒有回來,打他電話,仍然關機。
她像熱鍋上的螞蟻,心中慌亂,怎麼都坐不住,又等了一刻鐘,她抓了件外套,開車出門。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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