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府試(第三更)(第2/2 頁)
陳啟接過,藉著月色一看,竟然是張百兩銀票,當場嚇得就自己捂住了嘴。
“恆兒,你不是出去吃飯嗎?”
“是那邊的主人說知府大人命他給的,每個縣的案首都有。”陳恆咧嘴一笑,又悄聲道,“爹,等到我們歸家後,你就拿去給奶奶和娘。大姐再過幾年,也要成親了。你給娘四十兩。
這兩年家裡的錢都用在身上,你再給奶奶四十兩,讓她留著給二姐跟雙喜。剩下二十兩,你就幫我存著,以後再有什麼開銷,咱們先用這個錢。”
見兒子連錢的用途都安排好,陳啟還是不免擔心道:“恆兒,你跟爹說,這錢拿的踏實不?要是不行,咱就送回去。”
“放心吧,爹。這是知府大人的意思,那戶鹽商應該沒有假傳號令的膽子。既然每個案首都有,我們不拿反倒會招人恨。傳出去就是壞了他人的名聲,來成全自己。伱說兒子說的是不是。”
陳恆一通分析,陳啟聽完細想還真是這麼一回事。大家都是憑本事拿的,你非要裝清高,弄的自己特立獨行,這樣的人就算是在山溪村也會被戳脊梁骨。
既然心中的擔憂放下,陳啟不免開始頭疼起如何儲存這張銀票。他最後使了個辦法,用布將它包起來貼身儲存。
晚上倆人擠在大通鋪時,陳啟還有些不放心的用手挽住陳恆,兩父子胸貼背,正好把一百兩夾在中間。
陳啟平日是個倒頭就睡的莊稼人,此刻反倒成了驚弓之鳥。弄得陳恆哭笑不得,只得開口寬慰他:“爹,安心睡。以後咱們家會越來越好的。”
陳啟悶哼一聲,良久才道:“爹都知道,有恆兒在,咱們家就是會越來越好。爹就是覺得太快了,都沒好好照顧你長大,你已經比爹厲害多了。”
陳恆古怪的笑道:“那你能鬆開手不,這樣睡,我不踏實。”
“這樣睡,爹才能踏實點。你一個小孩子,湊合著睡睡就成了。”
“……”
…………
…………
五日後,就到了陳恆參加府試的日子。照例是天矇矇亮便要起床洗漱,陳啟替陳恆收拾好行囊後,就開始前往貢院。
是的,貢院就是時下專為科舉設立的考場,場面比起泰興縣明顯上了一個臺階。這次與陳恆聯保的書生都來自泰興縣,作保的廩生也不用換,還是之前那個。
只是比起泰興縣時的二兩銀子,這次的保費漲到了三兩。讓人一時不知該說什麼,只能說不愧是揚州城,什麼東西都要貴上一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