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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蓋病從木氣清散。而不及於心神矣。
如不已。用灸法以取之。 骨。乃督脈之所循。督脈與肝脈會於頭項。故灸骨 。引厥陰之脈氣。
復從下散也。按脊骨之盡處為 骨。乃足太陽與督脈交會之處。曰窮骨。曰 骨。曰骨 。蓋亦有所分別也。
風逆。暴四肢腫。身漯漯。唏然時寒。飢則煩。飽則善變。取手太陰表裡。足少陰陽明之經。
肉清取滎。骨清取井經也。
經雲。厥成為癲疾。蓋因厥氣上逆。而成癲疾也。夫腎為水髒。風行則水渙。風逆者。因感外淫之風。以致少陰之氣上逆也。風淫末疾。故暴腫四肢。漯漯。寒溼也。唏然。寒競貌。乃風動水寒之氣。而見此證也。風傷腎水。則心氣亦虛。故飢則煩。風木之邪。賊傷中土。故飽則善變也。
取手太陰表裡。以清風邪。足少陰陽明之經。以調逆氣。清、冷也。肉清者。涼出於肌腠。故取滎火以溫肌寒。蓋土主肌肉。火能助土也。骨清者。尚在於水髒。故取井木以瀉水邪。餘伯榮曰。
取手太陰表裡者。取汗也。如用麻黃以通毛竅。配杏子以利肺金。蓋裡氣疏而後表氣通也。
厥邪為病也。足暴清。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脈大小皆澀。暖取足少陰。
清取足陽明。清則補之。溫則瀉之。
此足少陰之本氣厥逆而為病也。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 中。下出內踝之後。入足下。少陰之氣逆於內。故足暴清也。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者。
厥氣從腹而上及於心胸也。血脈資始於腎。脈來或大或小皆澀者。腎氣逆而致經脈之不通也。腎為生氣之原。如身體暖者。實逆也。故當取足少陰以瀉之。清者。虛逆也。故當補足陽明。以資腎臟之精氣。以上二節。一因外感之厥。一因本氣之厥。皆為癲疾之生始。見厥證而先以治厥之法清之。
即所以治未病也。
厥逆腹脹滿。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脅。咳而動手者。與背 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
此言厥逆之氣。上乘於太陰陽明。而將成癲疾也。腹脹滿者。乘於足太陰陽明也。腸鳴者。乘於手陽明也。胸滿不得息者。乘於手太陰也。胸下二脅。乃手太陰中府雲門之動脈處。背俞者。肺之俞也。取之下胸二脅。咳而動手者。再以手按其背俞。而病患立快者。是厥逆之氣上乘。是成癲疾矣。病在氣。故按之立快。蓋言厥癲疾者。在氣而不在經也。朱衛公曰。肺合天氣。故候於手太陰。
內閉不得溲。刺足少陰太陽。與 上。以長針。
此承上文而言厥逆之氣。惟逆於下而不上乘者也。逆氣在下。故內閉不得溲。當刺足少陰太陽與 上。以
瀉逆氣。而通其溲便焉。夫足少陰。先天之兩儀也。手足太陰陽明。後天之地天也。先後天之氣。
上下相通者也。是以少陰之厥氣上乘。則開闔不清而成癲疾。故當取之太陰陽明。如厥氣在下。只病下之閉癃。其過只在足少陰太陽矣。
氣逆。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甚取少陰陽明動者之經也。
此言逆氣上乘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也。夫狂始生。得之憂飢。治之取手太陰陽明。及取足太陰陽明。蓋少陰之氣。上逆於太陰陽明而始生狂疾。故則取其太陰陽明。然又有足少陰之逆氣。上乘於心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厥陰也。蓋水氣傳於肝木。肝木傳於心火。是以狂而新發。
未應如是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動脈也。甚者。逆氣太盛也。故當取足少陰之本經以瀉之。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少陰氣甚。則陽明亦甚矣。陽明脈盛。則罵詈不休。故並取陽明動者之經。
少氣。身漯漯也。言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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