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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帶著我們一起走?”
韋索眼睛一亮,隨後卻又有些不捨,糾結了良久之後,忽地一咬牙,“妹的,前怕狼後怕虎的可不是老子!好,等老子帶著你們遊歷完大陸,我就帶著你們去那個世界,就算回不來了,只要有你們在我身邊,老子又有什麼捨不得的!”
“好呀好呀!”一片歡呼。
“可是要是我們走了的話,那把椅子肯定會被人搶瘋了吧?”月神笑嘻嘻的看著夜幕中的那座神山。光彩奪目的神山像是海市蜃樓一般的漂浮在夜空中,群星環繞。
韋索也抬起頭來,看著那把椅子,而後微微的笑了起來,“誰知道呢?如果有人搶到了神座,倒也真的可以永恆。”
“這倒是,永恆神座呀……”
————全書完
【以下是嘮叨】懶得分開了,就讓看這本書的親們多花幾分錢算在v章裡了。
這本書開始的時候,說實話我當真是金戈鐵馬要弄個兩三百萬字。然而事實告訴我:不裝『逼』的人,當真是不適合做裝『逼』的事情。不然肯定就會是個傻。『逼』。這成績擺在這裡,我也不需要多說了吧?甚至在我周邊很多朋友的眼裡,這儼然已經成為了一個笑話。大神?大你媽個頭!哈哈。
首先道個歉吧,對於喜歡這本書的人。我不能把它寫的更完整,更健全,雖然故事完本,但實際上是被我砍掉了不少的東西。每月幾百塊錢都達不到的收入,我實在是沒心力去抱有十二分的激情寫完它。畢竟我是專職,而且還有老婆孩子要養活,能堅持著完本不太監,我覺得心裡還算是好受一些。月曾經和我說,我可以將這本書暫時停更去寫新書,然後等新書賺錢了能保障生活了再回來繼續寫這本書,可是我做不到,因為我不想真的被當成是一個死太監!而且我虧欠讀者的太多了!書的好與壞在作者眼裡,是要和收入掛鉤的,不掙錢,對於一個指著這個生活的人來說,是一件相當可怕的事情。可能大家不能理解,但我希望大家可以去試著理解。我連個普通的上班族的收入都比不上,老婆孩子乾瞪眼,我還傻呵呵的去寫我認為寫的很好的書,那就是貨真價實的傻叉啊!我不想當傻叉,所以我儘量的完結。還好,故事總算是完整的,我沒有爛尾。(實際上這也算是爛尾,因為貌似看上去太草率了,後面解釋)
其次簡單的說一下被我砍掉的那些情節,有興趣的親可以憑著自己的想象力去完整它,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比如說安安,一開始的設定,安安可是一個很有存在感的角『色』,並非是像現在這樣硬生生的成了一個花瓶。他和韋索前世的事情,在我看來至少得弄個十萬字寫出來,才能保證這個角『色』的活靈活現。其次就是大秦帝國的遷徙,其中我已經說了,但是沒寫,所以就當它被徹底的埋在黃沙中了吧。如果詳細寫的話,所佔據的比例,絕對不比精靈帝國和大魔宗要少,因為那會是一個完全東方化的國度。這也是一個絕對的伏筆,在原先的設定中,韋索是要和大秦帝國開一戰,而後才算是解決了世俗中的事情登天弒神。還有薇薇安的一些設定……月神的設定……等等等等,按照原先的設定的話,故事絕對會更加的完整,也會更加的精彩。字數也至少得二百萬以上,甚至三百萬以上。可惜了,生活所迫。
最後解釋一下一些事情。
月問過我一句話,問我為啥不寫打鬥的場景,是不是我不會寫。事實證明月的猜測只對了一半,我不是不會寫,而是不願意寫。可能在這本書裡很少有打鬥的場景,原因是我現在看小說遇到打鬥場景就直接跳躍,我要的是情節,不是這些在我看來可有可無的東西。所以也就養成了自己寫東西不怎麼願意寫打鬥場景的習慣。如果寫,我可能寫的不會很好,但是一場戰鬥下來弄個三千字五千字還是沒問題的。問題是我覺得非常非常沒有必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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