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王鼠眼(第1/4 頁)
你叫王鼠眼,是屠戶的兒子。
你的父親並不姓王,姓王的是隔壁王叔叔。你應該感謝你的國家規定棄養是犯法的,因為這條法律,你爹捏著鼻子把你養到了十六歲。
在你滿十六歲的那天晚上,你的父親掐著點把你扔出了門外,伴著鐘聲開了一瓶兌水的香檳,隔著門板對你喊道:“去找王叔叔!他才是你親爹!”
王叔叔欣然接納了你,並以500個銀幣的價格把你賣給了人販子。
你長得賊眉鼠眼的,看著就不是個好人,沒有人願意買你。無奈之下,人販子只能把你養著,讓你繼承他的衣缽。
二十一歲那年,人販子死了,你也成了人販子。
二十七歲那年,你被抓入獄,判了死刑。在死刑執行前一週,鄰國打了進來,你所在的城市失守,你趁亂逃了出來。
你逃到了臨天帝國,遇見了一個和自己長得截然不同、又莫名相似的男人,他說他姓張,叫賊眉。
你是賣人的,他是賣粉的,你們都是人渣,一拍即合。
這就是緣分。
三十歲那年,你們強了一個在街上閒逛的女人。但你和賊眉不知道,這個女人又賣人又賣粉,還有斯德哥爾摩症。她覺得王姓比張姓順耳,就把你綁回去結了婚。
你的老婆是這座城裡的黑老大,每天逼你007還不肯給你發工錢,長得和你十分般配還喜歡噶人腰子。
你十分後悔。
四十二歲那年,你的老婆被手下出賣,抓進牢裡判了死刑。你帶著女兒和賊眉逃到了月落帝國後,賊眉告訴你,他想娶你的女兒。
你的女兒當時只有十一歲,但不同於賊眉鼠眼的你和凶神惡煞的你前妻,她長得清秀可人,是個美人胚子。
你是人販子,你清楚她能賣個好價錢,自然不能便宜了賊眉。
於是你的女兒就成了你第二任妻子。
街對面愛管閒事的大媽知道了,拿著菜刀衝進你家要帶走你的女兒,還罵你是個豬狗不如的東西。
你覺得她腦子有病,剛把她趕出去,鄰街的鐵匠又衝了進來說要替天行道。
你覺得這些人都瘋了,你甚至沒有想過瘋的人會不會其實是你自己,如果你的童年能遇見這樣一群熱心鄰居,你或許會成為另一個人。
你只覺得那些精心呵護著自己孩子的人傻,為什麼不賣掉孩子呢?
你拳打鐵匠,腳踢帽店老闆娘,牙咬馬車伕。但雙拳難敵四手,你乾脆把女兒推出來擋槍,這下大家都消停了。
哪想路過的一位子爵聽說了這件事,氣得跳下車拔劍要來殺你。
子爵不是什麼大善人,但大家都知道他有三個女兒,最小的女兒恰巧也是十一歲。
你也知道,但你不理解他為什麼要殺你。
不理解歸不了理解,你知道你惹不起貴族。你和賊眉逃到了神都,臨走前還拐走了裁縫家在路口玩耍的五歲兒子賣了個好價錢。
人人都說神都是烏托邦,你們也這麼認為。但沒想到進入神都的第一天正巧碰見抓狗大隊衝KPI,把你們倆也順手抓了進去。
你們在監獄蹲了半年被放出來後,成功入職一家走私公司,錢不多事不少,但你們一時也沒有別的去處,只能任由老闆剝削。
直到那天,老闆讓你們送一個箱子去璟辰國。
箱子裡面都是布,布里都是一些廢紙,但賊眉發現那堆廢紙裡面有一張設計圖。
守墓人偶的設計圖。
賊眉早年賣粉四處躲,自然偷聽到了不少事。
就比如這守墓人偶,具體是幹什麼用的他不清楚,只知道是個被列為禁忌且製作方法早已失傳的東西。
這世道就是這樣,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