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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苦難的種子(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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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奈何橋的路上,大家都一樣。

呱呱墜地卻天壤之別,有的人是含著金鑰匙出生。有的人卻哭聲伴隨著自己的一生。

當然逃逃屬於後者。

起名“逃逃”,是因為他媽生他時,馬步芳的隊伍,橫行鄉里,燒殺搶掠,就他媽土匪,他也算死裡逃生,因禍得福,撿了一條命,命不該絕。當然,他是不記得這事兒,是後來奶奶告訴他的。

他逃過了土匪們的魔爪,莊裡的大人們都對他媽說,這娃命硬。

他的生活如同他的名字一樣,逃避現實,撐不起一家爛包的光景,生活現狀,一個字,窮。

如同他小時候一樣,沒有區別,苦難的種子在他幼小的心靈紮下根。

……

漫長而嚴寒的冬天,西北風在黃土高坡上瘋狂的舞動著,似乎想把山裡的一切吹走。

自打他記事起,很是討厭這個季節。

西北風喝的肚子脹脹的,但總是很餓。

每年的冬天似乎都和他過意不去,很冷,冷的直哆嗦。他不喜歡穿棉褲,厚厚的難受,難受不打緊,最重要的蝨子多了,時不時爬出來湊熱鬧。

他好像長這麼大了,沒有洗過澡,也不知道什麼感覺,只記得每年夏天暴雨過後,路邊大榆樹下的澇疤裡(池塘),偷著大人們午睡的時間,脫的光溜溜的,跳進裡邊學著狗刨的樣子,最主要的是把身上的蝨子洗掉,癢癢的難受,不自在。

趁著這難得的機會,把穿的帶補丁的衣服裡裡外外洗洗,學著城裡人的樣子,髒衣服在洗臉盆裡泡一泡,撒一些洗衣粉,帶點香味兒。

火紅的太陽,不到一袋煙的功夫,衣服全乾了。

自己也算是洗澡了,趁著還沒幹活的時間,把襯衣,褲衩,裡邊的所有縫隙檢查一遍,看有沒有落下一個,半個的蝨子。

抓住蝨子放在大拇指指甲蓋上,使勁的擠一擠,弄死它,煩人。

還有那棉暖鞋子,踩在人們踏過的雪地上,咯吱咯吱的,沉重的,走起來太累了。

可是,他沒有別的選擇。只要他穿著黃球鞋,一般來說除了冬天似乎是一年三季的唯一鞋子,大拇指已經曬太陽了。他爸那種眼神,還有手裡拿著吆喝牲口的牛鞭子。

他雙腿不停的抖,於是棉暖鞋又一次成了每年冬天的必備。

他恨透了每年的冬天,漫長而嚴寒的冬天成了他過不去的坎。

一九九二年的春節,是莊子裡村民一年當中最高興的日子。

莊子裡告別了煤油燈的夜晚,每家每戶迎來了電燈泡的光亮。

家家戶戶,大人小孩覺得稀奇,甚至有一些莊裡的年輕人去過城裡的,說:“變了,村裡彷彿也是城市,燈火通明……”

黃土地裡熬苦一年,不管地裡收成怎麼樣,每家每戶都要開心過年。

然而,逃逃一家來說,彷彿天塌了。

從這個時候起,他內心深處便埋藏了苦難的種子,可是大腦裡想著怎麼樣擺脫,事實上,苦難一直陪伴他左右。

這年,逃逃已經十六歲。大多數農村人來說,已經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了。

天生的窮鬼,瞧他那樣,人高馬大的身材,瘦的跟猴似的。

唯一的不同之處,他眼瞎,只是能看清近處的東西,稍微遠一點,視線總是模糊的。

姊妹六個人,唯獨他是瞎子。沒辦法,只能去權威部門—醫院瞧瞧,這還是他媽在家裡說了好幾年才換來的一次,難得的機會。

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老三,身下還有一弟弟順風。

至於兩位姐姐早已過門(出嫁),當時似乎在他的記憶裡不存在,直到後來才確定了親情至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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