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第4/5 頁)
對方,欣然道:“小荷花你喜不喜歡?”
甚至已經開始喊了。
小女孩沉默看著她,以無聲表示自己的態度。
盛拾月卻不理會,反手拿起塊糕點,就往對方嘴裡塞,說:“以後你想吃糕點就直接拿,想吃什麼就去和廚房說,他們會給你做,不用問我。”
“等會我讓他們給你收拾出一個小院,”盛拾月摸了摸下巴,又嘀咕道:“你一個人住,會害怕嗎?”
“要不先和赤靈擠一擠?反正先給你騰出一間小院,你住不住再說,對了,小荷花你想讀文還是學武?”
盛拾月興致勃勃,自從成年之後就很少撿人了,眼下終於撿回來一個新小孩,不免多說了些:“反正都看你自個,要是學文,我就給你尋個識字的夫子,要是學武,流雲和赤靈都可以教你。”
小女孩被迫含著一大塊糕點,腮幫子鼓成一團,連嗓子眼都被堵住,只
() 能聽著盛拾月絮絮叨叨,自己卻連半點聲音都發不出來。
“對了,你的身契……”盛拾月又想起一件事,說道:“我先讓人幫忙找一找,要是尋不到就重新去辦一個籍契。”
在大梁,有籍契才能被稱作大梁百姓,如同現在的戶口本,有籍契才可以買賣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算作一個自由人,而身契則指人口買賣的契約,若賣身為奴,就要將身契壓給主人家,在大梁法律中,失去身契的人實際已不能說是大梁人,而是主人家的所有物,生死全由主人家決定。
小荷花的眼神微動,想說什麼卻只有含糊地嗚咽,還掉出不少糕點的碎渣。
盛拾月卻沒有理會,又道:“等會我帶你去認人,曲姨相當於我府中的大管家,你有什麼事都可以去尋她,葉流雲、葉赤靈是跟著我長大的貼身護衛,同你一樣是被我撿回來的……”
她餘光不經意地掃到岸邊,便轉頭看過去。
一道清麗身影站在岸邊,目光溫和地往這邊看,也不知等了多久。
盛拾月忍不住笑起,眉眼間似有春風停留,便抬手指著那邊道:“小荷花,那是我夫人。”
小荷花含住糕點,下意識看過去,發出一聲“唔”,表示知道。
盛拾月卻不再多說,向遠處招了招手,便有人拽住麻繩,將木船往岸上拉。
荷葉被擠向兩邊,荷花花瓣落入水中。
木船剛至岸邊,盛拾月就大步往下跳,繼而三步並作兩步,快步走到寧清歌身前,當即就道:“你怎麼那麼早就回來了?回來多久了?怎麼也不出聲喊我?”
一連串的問題往外冒,也不知道該讓對方回答那個好。
寧清歌無奈看著她,看似隨意地牽起對方的手,指尖稍移,滑入指節縫隙,便與之十指緊扣,繼而溫聲道:“慢些走,我又不是會跑。”
盛拾月彎起眼眸就笑,全無之前的瀟灑,反倒莫名嬌憨,
寧清歌又問:“大夫不是說這幾日需靜養、不能顛簸嗎?怎麼跑到船上去了?”
聲音略帶責怪,但依舊溫和,並不算斥罵。
盛拾月撓了撓腦袋,也知自己胡來,只能辯解道:“我哄小孩呢。”
寧清歌面色不變,語氣依舊說:“瞧見了,你還送了人家一塊玉墜。”
盛拾月剛想點頭邀功,著重講述一下自己愛護幼小、哄了個小孩回家的光榮事蹟,卻聽寧清歌幽幽冒出一句:“還是一塊殿下貼身佩戴的和田白玉墜子呢。”
盛拾月表情一滯,琢磨出一點兒不對勁來。
“不僅送了塊殿下貼身佩戴的和田白玉墜子,還被殿下邀請,同劃木船遊於荷花池中,嬉笑玩鬧……”
寧清歌視線一轉,落在盛拾月後面的小孩上,又補充:“殿下還親手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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