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孝悌救不了大新(第1/4 頁)
縣宰鮮于褒本來還挺高興的。
今日之事說來很險,若是第六氏與第七氏真打出人命鬧到郡縣裡,被他的政敵說成“宗族兄弟爭鬥,乃是縣宰教化無方”。那按照慣例,鮮于縣宰就要被郡大尹申飭,影響仕途。
好在第五倫通報及時,又主動請纓,隨都水官去解決了此事,不多時第七彪和第六犢就乖乖來到縣寺,向鮮于褒請罪。
這不是訴訟,絕不是!鮮于褒反覆強調這點,表示他只是以縣令的身份規勸二人。而道德評判的特點就是,不管對錯,不定勝負,而以雙方和解為最終目標。
在縣丞的建議下,鮮于褒還效仿效仿前漢宣帝年間的韓延壽故事,演了出戏。
第七彪算是縣宰熟人,過去沒少給他遞好處。但鮮于褒卻完全不顧他懇求的眼神,讓縣丞勒令第七彪當眾脫去上衣,與第六犢一同肉袒上身,眾目睽睽之下,拜在縣寺庭院裡。
周圍小吏竊竊私語,對第七彪指指點點,第七彪總覺得他們都在笑。儘管很不情願,但為了保住亭長和家族,他只能忍辱負重。
第六犢倒是對這事甘之若飴,有了這份保障,起碼縣宰在位期間,第七氏應該不敢再爭水了。
但第六犢感激的目光,更多還是投在稍後抵達,混在人群中的第五倫身上。這孺子小小年紀就當了鄉孝悌,得到縣宰賞識,前途不可限量。
按照縣丞的眼色,二人按照說好的劇本一板一眼,大聲表示,自家一時糊塗產生紛爭,但在縣宰的德行感化下,深自悔悟,以後絕不敢復爭。
“往後還請第七氏先用水!七比六大!”
“不不,還是第六氏先用!汝家比我家更早遷來,年紀又較我為長。”
真滑稽啊,上午還群毆械鬥打得你死我活,下午就這副兄謙弟恭的德性了,只是他們演技不行,也就對對臺詞,眼神都恨不得上去暴打對方。
而這時候,縣宰鮮于褒出場了,他一聲咳嗽,適時開閣延見,置飯與二人相對飲食,做了他們達成諒解的見證人,還將此事向縣裡宣傳。
不用問,最後的結果自是縣中歙然,官吏莫不爭相傳播縣宰的德行。百姓們呢,也會在聽說這件事後加以自省,這個秋天,肯定一個來縣裡打官司的人都沒有。
當然不會有!他們到不了縣寺門口,就會被三老、孝悌這樣的教化小吏軟硬皆施勸回去了。
總之壞事變成了好事,鮮于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資歷,對第五倫印象就更好了,決定讓他在這個故事裡作為“配角”,上報給郡裡,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賞賜,從兩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倫置身事外,看著這荒誕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無訟,就是儒家治國的理想狀態,能用道德解決的,就絕不訴之於法律。漢時已有這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爭端官府不願插手,只讓三老孝悌調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謬,轄區內訴訟數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員升遷標準之一——若一個告狀的人都沒有,那可是上計裡值得大書特書的政績呢。
如果不能遏制訴訟呢?
那就搞定訴訟的刁民吧。
“但無訟,就意味著解決矛盾了麼?只是將問題暫時捂著吧?”
這讓第五倫更打定了主意,鮮于褒單獨召見時,他便上前拱手,奉還了半通印:”承蒙縣君抬愛,遣人闢除第五倫,授我鄉孝悌之職。”
“倫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識淺,不足以當吏位。但當時見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鬩牆,倫身為同宗深恥之,不敢視而不見,於是才受印請纓,持縣宰手書規勸他們。”
“如今兩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倫職責已盡,自以為年幼德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