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第2/5 頁)
那女子嘆了口氣說:“我倒想要異能了,可是沒有。我只能感應異能。異能我見過一些,可像你這樣發光的還是第一次看到。”
“是什麼樣的光?”
“淡淡的黃|色光,就像是電壓不足的燈絲。”
“是這樣……小姐,那兩個混蛋是什麼門派的?叫什麼名字?”
“什麼門派不知道,他們自己說師傅是神武大師。他倆一個叫常景,一個叫常伍。”
大概是神武門的混蛋!蕭重暗忖。
來到大路上,蕭重問跟在身後的女子:“小姐,你住在哪兒?”
那女子猶豫著答道:“我住在車站旅館。”
“那,我們拜拜!”蕭重向她擺擺手徑直走了。
這女子儘管沒有承認自己是異能人,但是有異能人的感官,應當屬於異能人一類。他對異能人沒有好感,不想和她多打交道,而且他要去姨媽家,與車站旅館方向相反。
可走了幾步,卻聽到那女子的腳步聲跟在身後,蕭重不解,停下問:“你不去車站旅館?”
那女子先扭捏一下,又現出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坦然道:“我昨天住的車站旅館。我現在沒有錢,沒有地方住,你能不能收留我一晚?”
“收留?”蕭重愣了幾秒鐘,才說:“留你住一晚沒有問題,你敢跟我去?”
那女子眼睛一亮,嘴上卻嘲弄般地說:“怕怕啦!你要是敢欺負我,說不定我能殺了你!我覺得你是好人,才厚臉皮說。要是你不願意就算了。” 說完,她轉身欲走。
蕭重忙叫住她。看這女子的落魄樣子,也許她真的需要幫助。可是他身上沒有帶錢,也不好把個陌生女子帶到姨媽家去,看來只能帶她去旅店。於是,蕭重把她帶到龍仔那裡。
在路上,蕭重瞭解了這個女子的大致情況。
這女子名叫華欣,二十三歲,父母雙亡,只讀到初中。她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七年前母親的失蹤,使她的生活發生了轉變。父親因母親的失蹤日益頹廢,整天酗酒,動輒打罵她。她負氣投進一家女子武技館,在館裡跟一位教練學了一身武技。
四年後,她父親一病不起。由於家裡沒有錢治病,只能在家裡苦熬。這時候她媽媽回來了。她追問媽媽去了哪裡,可媽媽不說,她責問媽媽為什麼拋棄他們父女,媽媽也不說。她和媽媽吵了一架,一生氣離家出走。等一年後她回到家,父親已經去世多時,母親也一病不起。母親在彌留之際說了失蹤的原因。原來她是被那兩個男人誘拐的,而那兩個男人做過她家的房客,曾租借她家的房子住過一段時間。
母親死後她就踏上追討那兩個男人的道路,四處漂泊,直到現在。
華欣的遭遇,令蕭重同情,他把華欣領到龍仔的旅店,給她包了一間房,又拿了些快餐食品,還到春萍那裡借了一套衣服給她。
華欣吃飯的時候,蕭重問:“你已經報仇了,以後去哪兒?”
華欣沉默了一會兒,黯然道:“我沒有職業,居無定所,只能走到哪兒算哪兒。”又開玩笑道:“要是有人能收留我一輩子就好了。”
()好看的txt電子書
她的話引起蕭重沉思。趁她去洗澡的時候,蕭重給譚勇打了電話,說了華欣的情況,希望譚勇能錄用她。譚勇聽說華欣能感應異能,立刻就答應了,並要他儘快安排華欣去北京。
華欣從浴室出來,已經煥然一新,春萍的連衣裙她穿起來也很合適,腰細細的,從腰到臀的曲線很美,完全沒有一般練武女子的粗壯感覺。她用毛巾擦著溼淋淋的頭髮,表情安詳得像在自己家裡。
“喂!小小!你這衣服不錯,再去給我找雙鞋子!我原來的衣服鞋子都是撿人家的,不能穿了!”她大大方方地叫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