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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尋找的是更大的獵物,而非我。
我穿的是自己唯一的一件西服,是我能買到的最小號的成人服裝,一件用深褐色哈利斯呢做的穿破了的衣服,裡面套著一件諾福克短外套 ,褲子很大,褲腿堆在雙腳下面,皺成一團。
我儲存了一張那個時候的照片,當時我的一隻腳踏在一口有我一半高的板條箱上,一隻胳膊放在膝蓋上,這是我能擺出的唯一姿勢,只有此時我的衣服才能繃緊,看起來較為合身。
可是不幸的是,這個姿勢也突出了我那對細長、瘦弱的胳膊和腿。
我的手裡拿著一根像是什麼捲筒的東西(是不是一筒捲起的報紙?),眼睛堅定地盯著相機,非常自信地想展示一個良好、感人的形象,一個體重95磅,年齡21歲,不可等閒視之的年輕人的形象。
我趕緊穿過車站,走到外面。
在那兒我看見了轎車、計程車、路面電車、公共汽車、賣報的小販、穿流的行人,街對面一家旅館的門衛正朝著誰揮舞戴著白手套的手。
我真的不相信在我來到這兒之前,這些東西早已在這兒了。
如果問起,我當然會說它們早就存在了,但對此我真的不相信。
我叫了輛計程車。
我留給計程車司機的印象一定和留給車站小偷們的印象一樣,因為他說要先看到我的錢,而且當我告訴他自己要去的地方時,他要求我先預付車費。
。。
紐芬蘭旅館(3)
我去了西15街的一幢很大的公寓樓,是家鄉的一位朋友介紹的。
住在裡面的人都叫它紐芬蘭旅館,因為很多紐芬蘭人住這兒,同時也因為它遠遠比不上家鄉聖約翰斯的那家華麗的同名旅館。
紐芬蘭旅館是一幢紅磚砌成的建築,包括鄰接的兩幢7層樓的樓房。
我之所以選擇住在這裡,除了我付得起房租之外,這裡還很方便,因為這兒離第5大街只隔一個街區,步行5分鐘就能走到聯合廣場,那是紐約社會主義者演講的地方,尤金·德布茲 和索爾斯坦·維布倫 等〃社會主義事業〃的偉人們曾在那兒演講過,而且我在想,將來有一天人們也會因為斯莫爾伍德在這兒演講過而緬懷這個地方。
這家旅館坐落在狹窄、骯髒、迷宮般的街道當中,街兩旁都是倉庫和破敗的辦公樓,因此幾乎終日不見陽光。
這個街區的一邊是格林威治村,另一邊與上第5大街富人區毗鄰。
不久,我便養成了週日下午在這兒帶著鄙夷的神情散步的習慣。
可我就是鼓不起勇氣去《召喚》報社。
我夢想自己是第二個約翰·裡德,寫了第二本《震撼世界的十日》,可一想到要去他曾經為之工作過的報社謀職,我就畏縮不前。
我開始做噩夢,夢見自己只是在海外轉了個圈又荒唐地返回紐芬蘭,相比之下,我父親那次眾人皆知的短暫逗留倒好像是個巨大的成功。
每天早晨醒來時,我感到焦慮、壓抑。
這家旅館像是某種成直角設計的戶內社群,彷彿是哪個外港的全體人口被重新安置在了紐約,如今住進了這麼一幢建築。
每層樓面就像是個街區,每層樓面上的每條走廊就像是條街道。
走廊上,樓梯上,門廳裡,總有人三五成群地閒逛。
從早上8點到半夜,大多數人都敞開自己的房門,表示他們願意接待訪客。
即使他們自己出去當訪客時,也讓房門開著,彷彿他們的腦子從來就沒想過有什麼東西會丟。
〃嘿,你在這兒!〃我經常聽見我的鄰居叫道,他拜訪別人回來時發現自己房間裡有人,那人趁他不在時,在他的房間裡隨吃隨拿。
在人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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