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第1/1 頁)
今天晚上,在躺在床上翻著關注的公眾號的時候,發現一篇有趣的文章。
看著裡面的故事,滿腦子在腦補著故事情節的時候,竟然不自覺地哼起了《長街煙火》。
“霧海暮雲遮,人間不值得。看那秋末的花落你別難過,只是為何我,那麼獨特,還是過客。”
還在想著這首歌怎麼會突然出現在腦海裡的時候,眼角便發現朋友圈裡有人新發的分享。那個時候我才明白,自己為什麼這麼獨特了。
這首歌是在學校的,透過廣播所喜愛上的,說來很可悲,我喜歡的音樂並不是我多麼喜歡這其中的旋律,也不是追逐繁星的孩子,只是單純的覺得這首歌的歌詞,在那某一瞬寫的好像自己。
我喜歡純音樂,是因為我可以幻想著自己喜愛的歌詞,好比一個世界的造物主,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看自己想看的人,沒有煩惱也沒有樂趣,簡單的平衡,就真的很美好。
即使是人生中的過客,也會留下屬於自己的記憶。翻開塵封的老書,也許每一頁都記不太清了,但當你回想起來,也會發現許多你曾未發現過的驚喜和秘密。
初中的時候,我就開始寫日記了。還記得剛開始的豪言壯志,想要著從那一刻開始,往後餘生都記錄在那屬於自己的一方天地裡。
我勾畫的大多是瑣碎的雜事,今天吃的什麼,買了什麼,又做了些什麼,其實這麼看下來也不是一本簡簡單單的流水賬罷了。絮絮叨叨了許多,卻也沒有寫出自己想要的樣子,於是沒過多久便擱淺了。
高中的起伏不定,似乎又讓我找到了寫日記的動力。我把自己的想法和一些事件寫了下來,也許沒有驚心動魄的故事,也沒有峰迴路轉的套路劇情,但是這僅有的一切卻可以滿足你內心的八卦。我不知道我記下它們的意義在於和處,我只知道我對於我來說我唯一能做的事兒,彷彿就只有在一個不願被人看見的本子上記下它們,即使無法見到太陽,但是卻也呼吸到了這個世界的空氣,一樣會成長,一樣也會凋零。
十幾歲的年齡裡,總想幹十幾歲裡該乾的事兒,不關乎所得與所失,因為放在漫長人生歲月裡,它們已經不值一提,更何況我也從未擁有過那些讓人羨慕的青春。
很多時候遇到一點挫折就退縮不前,覺得人生還很長,有些事情也不必急於一時,可事實卻是誰也不知道,明天是否會更好,有的人或許在等你,有的人卻早已離去。就像裟欏雙樹在《百妖譜》裡寫的那樣:有的岸離開了,便無法回頭。
在後來,我似乎關閉外交的視窗。久而久之,孤燈下的黑影便成了我最長久的陪伴。我不太願去接觸這個世界,即使心中有想法也不敢再表現出來,因為我害怕這一切如陽光下的泡沫,一觸即散。
?年少時,我總會遇到許多的人,可那個時候對這個世界也才一知半解的,總覺得來日方長,人生還有著大把時光去相遇和經歷,所以就輕易地選擇了放棄。可是現在才發現自己心中也會湧出無法形容的滋味,那是無法挽回的遺憾,還是悔不當初的無奈,或是身不由己的麻木。
人的一生,總是在不斷地等待,等將來,等不忙,等下次,等有時間,等有條件,等有機會,等有再一次的遇見,可是等到後來,卻等沒了選擇,但也等來了遺憾。
時間或許從來不會說話,但是它卻回答了所有的答案,也許也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