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頁(第1/2 頁)
兩年前,宋君白放棄了留在首都的機會,選擇了回到家鄉省城,這個決定別說外人了,就連宋君白的父母都不理解。
繡色越做越大,宋爸宋媽一年到頭滿世界跑,留在省城家中的日子屈指可數,更別說沈路如今在外交部任職,沈晴也在首都上學,今年讀初三。
宋君白決定回省城的那一晚,沈路以外交部亞洲司隨員的身份剛剛結束了一趟莫斯科的長差,有三天的假期。
他打算用這三天的假期做一件重要的事情。
戒指花了他快半年的工資,親友團是清一色的外交部黑西裝天團,噴泉起來了,親友團們各顯身手拉琴的拉琴唱歌的唱歌,整一個浪漫的快閃現場。
結果宋君白在他戒指掏出來之前,說她打算回省城工作,已經聯絡好了省第一人民醫院,連科室都定完了,急診科。
沈路當場冷了臉,從翩翩風度的外交型男一秒變回八年前那個又冷又硬的小鎮混混。
他說宋君白,這麼多年,你真的不知道我在期待什麼嗎?
宋君白說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
沈路在她面前從來都毫無保留,心思比狗都好猜。
喜歡她,想和她在一起。
想牽她的手,想吻她。
想和她做愛,想看她被自己欺負得眼淚汪汪。
想把她圈在自己的世界裡,想給她一個家。
她是他所有年少的衝動和成年的擔當。
他最不堪的慾望給她,他最溫柔的期待也給她。
這一年他已經 27 了。
如果說 26 歲之前他還有顧慮,擔心自己那場突如其來的病,那 26 歲之後,他僅有的念想就是想和她結婚。
過完 26 歲生日第二天,他拿著自己的體檢報告,跑到從來沒進過的一家奢侈品珠寶店,一頭霧水地聽店員介紹了四個小時,最終定下了一款貴得嚇死人的求婚戒指。
但現在用不上了。
他沒辦法說服自己,宋君白沒和任何人商議,就決定回省城的決定裡,有考慮過他一絲一毫。
哪怕說一聲呢?
兩地分居也不是不行。
但宋君白什麼都沒說,她只是自顧自地做下了這個決定。
像在未來裡把沈路這個大活人乾淨利落地踢了出去。
「你、」宋君白紅著眼睛踮起腳去吻他,卻被他輕描淡寫地別開了臉。
「你再等等我,不行嗎?」
宋君白固執地把他掰過來,和他對視。
「等什麼?」沈路覺得有些疲憊。
他和宋君白在一起八年,相處了十一年,可他至今,還是時常不太能理解宋君白心裡在想什麼。
她是愛他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又或許,在宋君白的生命裡,愛情所佔的比例太小了,她全給了他,也沒有多少份量。
又或者,沈路覺得大概自己才是那個戀愛腦。
兩輩子的喜歡加起來太重了,不對等也是正常的。
那就不對等吧!
沈路還是認命地把人抱住,說「行」。
只是沒提戒指的事。
此後兩年。
宋君白在省城醫院忙得日夜顛倒,和沈路幾乎成了網戀的狀態。
沈路一月休假一次,時常下了國際航班就直接轉最近的航班來省城。
宋君白一直待在急診科,幾乎成了急診科的招牌,履歷漂亮,技術過硬,心理也足夠強悍,唯一的缺點是玄學體質,只要她值夜班,必然整個科室忙成狗。
工作強度太大,僅有的休息時間不是在看書看病例就是在補覺。
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