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嫌疑犯(第1/3 頁)
馮希剛趕到警局大門口,趙局的副手小張就迎了上來。
“什麼情況?”
馮希接過小張遞來的證件戴在身上,快步走進警局。
小張跟在馮希身旁,大致介紹了案件的情況。
死者楊明哲,男,17歲,泰閤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即將畢業。於4月21日,也就是三天前,由家中保姆發現,被人勒死在家中。
嫌疑犯陳宇,男,17歲,泰閤中等專業學校學生,系死者同班同學。
保姆按正常時間到僱主家中做飯,發現死者後報案。
據保姆口述,她曾在進門前,看見嫌犯鬼鬼祟祟出現在死者家附近。
根據警方勘察,案發現場的窗沿上,發現了嫌犯的腳印,並且在死者旁邊的沙發上,提取到了不屬於死者的頭髮,經證實,確認頭髮屬於嫌犯。
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顯示,嫌犯在案發時段,出現在了死者家附近,與保姆口供吻合。
警方透過走訪死者同學,從口供得知,案發前一天,死者與嫌犯發生過激烈爭吵,具體是因為什麼吵架,沒有人知道。
而且,多個同學口供一致,證明死者曾經在學校裡,多次欺凌嫌犯。
根據以上證據來看,屬於人證、物證、殺人動機俱在的情況。
重案二組的人連審兩天,陳宇態度強硬,就是拒不認罪,說自己沒有殺人。
馮希和小張剛走到觀察室門口,
北城市公安分局,重案二組隊長,邵英傑嘴裡咬著沒點燃的煙,正巧從屋裡走了出來,
他瞥一眼馮希,看向小張,“趙局是什麼意思?人證物證俱在的案子,還需要勞神婆大駕?”
小張聳聳肩,“邵隊,我們也是按趙局的指示,走個流程而已,如果能讓嫌犯招供,不是更好嗎?”
邵英傑面露不悅,“聽你這話的意思,是在暗示我們二組的辦案能力不如一組?沒那個本事讓嫌犯招供?”
“我怎麼會……”
馮希沒有理會二人,徑直走向審訊室,
邵英傑見狀,二話不說,伸手拿下嘴裡的煙別在耳後,就跟著馮希一同走了進去。
審訊室,坐著一個神情冷漠的男孩。
還不等馮希走上前,邵英傑就搶先一步,走到審訊桌旁,將手中的檔案“啪”地一聲摔在桌子上,抽出椅子一屁股坐了下來。
馮希觀察著男孩的表情,
沒有明顯變化。
如果不是他已經習慣了這一幕,那就是他的心理素質極好。
馮希不慌不忙的坐在邵英傑旁邊,拿起資料夾,低頭檢視男孩的基本資料。
啪。
邵英傑用力拍向桌子,“說,你為什麼要殺楊明哲?你是怎麼進入楊明哲家的?你又是怎麼殺人的?兇器呢?”
陳宇頭都懶得抬,“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我沒有殺人。”
邵英傑提高了音量,“沒有殺人?沒有殺人你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
“路過。”
“路過?路過,你能路過到別人家的窗戶上?路過,你還能把自己頭髮路過在案發現場?”
陳宇抬眼直視邵英傑,臉上,流露出與實際年齡極不相符的平靜,
“我說了,我就是剛好路過那裡,你們愛信不信。”
邵英傑目露兇光,“小子,像你這種不配合的嫌犯,我們見的多了,你以為不承認就沒事了嗎?”
“我告訴你,只要有證據,一樣判你的刑,就算你未成年判不了死刑,照樣讓你牢底坐穿!!”
陳宇別開目光,冷笑,“沒用的警察,連真兇都找不到,欺軟怕硬。”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