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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商業操作上應該是大同小異,也就是說宣傳上手法並沒有太大的出入。你想想看,你和麥爾遜先生聯袂開演唱會,那是多大的一個轟動啊,對你的電影也是一個不錯的宣傳,不是嗎?”
“確實是不錯。”沈信連連點頭,笑道:“我其實早該想到的,憑藉著麥爾遜先生的名望,我的電影想不紅也難。”
麥爾遜和詹姆斯都笑了,不過對沈信的話卻是不太當真,誰不知道沈信才是當今世界上最紅的明星?麥爾遜全盛時期或許和沈信有得一拼,現在他只是一個過氣天王,和沈信根本不能同日而語。
沈信想了一下,又問道:“不過演唱會可是很耗體力的,麥爾遜先生能夠支撐嗎?”
“應該問題不大。”麥爾遜肯定地點頭:“體力方面我當然不能和當年相比,不過我這麼多年的舞臺經驗也不是白來的,我知道該怎麼做。”說到這裡,他輕鬆地笑道:“再說了,不是還有你嗎?有你坐鎮,我可什麼也不怕。”
最後這句當然玩笑成分很濃,一下子就把兩個人的距離拉近了不少,兩個人相視而笑,倒象多年至交一般融洽無間了。
笑談中,沈信忽然想起秦歌來,對麥爾遜說道:“這兩天和你打交道的秦歌也是一個不錯的歌手,不如把他一起拉來怎麼樣?”
麥爾遜搖頭道:“我和他說過,不過他說他現在是老闆了,不幹這些苦力活。就是他向我推薦你,同時答應在演唱會上為我們伴奏。他的琴技我見識過,簡直就是出神入化,有他在,已經是一大保證了。”看得出來,麥爾遜對秦歌演奏的本事是佩服無比。
對麥爾遜的話,沈信卻是奇怪無比,秦歌那小子回去的時候一臉苦相,卻原來是裝出來的,他早著麥爾遜商量好了。這小子,還真是奸詐啊,沈信不由感嘆道。
不過對於秦歌肯放棄這麼好的出風頭機會,沈信還是有些奇怪,這小子難道轉性了?
事實很沈信想的也沒有多大出入,秦歌現在的想法確實和以前不同了。從他一開始認識沈信起,首先是對電影的興趣才促使他進入演藝這一行的。而緊接著認識了典嬈之後,秦歌為了證明自己不比沈信差,更是鉚足勁要和沈信比個高低。不過在這麼長時間之後,秦歌隨著對這一行的認識加深,想法也一直在變化。
尤其是當典嬈和他的關係轉變之後,秦歌再沒有了和沈信叫勁的理由,也就更能從自己的真正想法著手做事了。和沈信的性格大不相同,他漸漸不滿足於單單做一個明星,他更喜歡的是類似導演或者老闆這樣支配一切的角色。明白到自己的真正喜好之後,秦歌當然就馬上轉向這個方向發展了,相比之下,作為明星在臺上風光,他已經看得不是如何在意了。這也就是他肯當綠葉,在演唱會上擔任無名的伴奏師的原因。
經過一番思索,沈信對秦歌的轉變過程也大致摸透了,不由搖頭失笑,秦歌這小子,還真是不甘寂寞。不過也好,這條路大概更適合他些。
和麥爾遜商量完畢之後,沈信就離開了他家,接下來,是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沈信可有得忙了。
第五十七章 宣傳活動
就象詹姆斯說的一樣,所謂的宣傳活動,無論是唱片還是電影,其實都是大同小異的,沈信的一系列宣傳活動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其實也不是什麼大的不同,就是沈信所到之處都帶起一陣旋風,場面之轟動都是世所罕見的。這一情況之造成,其實也是因為沈信身份的複雜,無論是追著看他新電影的影迷,還是因為喜歡他音樂而愛屋及烏的歌迷,甚至是因為他在F1車壇的傳奇表現而欣賞他為人的車迷,都是聞訊而來,使得沈信每一站的宣傳都絕不冷落。
場面的宏大是沈信也沒有預料到的,不過對沈信來說,倒也沒有太大的不適應,畢竟類似的場面他也經歷過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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