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番外:我的拳頭可不是吃素的(第1/2 頁)
十月時,他們抵達京城。
這時候已經入冬,再往北已經在下雪,他們便在京城租了個小院子暫時落腳,等來年春天再往北走。
既然來了京城,祈安自然得拜見恩師,給沈府遞了帖子後,當天沈大人就派了馬車將祈安接走,之後更是將人留在家裡住著,說是要校考近幾年的學問。
京師天寒地凍,尋常的棉衣根本不管用,必須得穿皮子才能抵住酷寒,他們從南方來,一時無法適應,因此除非必要都不出門,每天在家貓冬。
不過在家也不無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暮秋練字,青和畫畫,祈寧將一路的見聞落於紙上,計劃寫出人生第一本遊記。
遇上天晴,他們也會穿戴嚴實去集市逛逛,見識一下首善之地的繁華。
有時候一家人也會就路上的某一個見聞展開討論,表達自己的看法。
在這些討論中,讓暮秋感觸最深的是一個婦人殺夫的案子。
他們在途經青蘭縣時,正好遇到這樁案子在審理,便在當地留了兩天,瞭解這樁案子的始末。
當地一個胡姓女子所嫁之人性情暴戾,一個不如意便打胡氏出氣,胡氏被打得流產兩次,第二次流產時已經懷孕七個月,孩子出來時已經成型。
胡氏四處求救卻無人相幫。
族裡說哪家男人不打人,讓她忍一忍,並且讓她反思,肯定是她哪裡做錯了才惹得男人生氣,以後改正了就不會被打。
孃家說她是嫁出去的女兒,跟孃家已經沒有關係。
親朋友鄰說過日子就是這樣,總有不順心的地方,忍忍就過去了。
胡氏就這樣被困在夫家被打了五年,後來終有一次在男人動手時,她提刀砍死了男人。
婦人殺夫,放在整個大慶朝都是駭人聽聞的訊息,青蘭縣更是因為這樁案子沸反盈天。
但是大家的意見幾乎都往一邊倒,他們譴責胡氏喪盡天良,惡貫滿盈,罪該萬死,卻鮮有人心疼胡氏生前的遭遇。
他們不覺得胡氏被打的五年有多痛苦,紛紛為男人可惜,說他運氣不好娶了個瘋子,因此丟了性命。
暮秋在得知案子的始末後,不免想起上輩子的遭遇,當時她心情沉重,在得知女人被判秋後處斬後便離開了。
來了京城後,她重提這樁案子,問兩個孩子有什麼想法。
祈安說有些時候人是靠不住的,得靠制度和律法來拯救自己,懲罰兇徒。
如果朝廷有明文規定,丈夫不可毆打虐待妻子,否則判處監刑,那麼丈夫定會收斂。
就算丈夫明知故犯,妻子也有處可伸冤,有律法庇護。
祈寧則說,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就算有律法庇護,也可能遇到不管事的庸官,所以這事兒還是得靠自己。
若她是胡氏,那她一定打回去,正常情況下打不贏那就搞偷襲,男人總有睡覺的時候,把人綁起來,想怎麼打就怎麼打。
暮秋又問,倘若男人在打了她之後道歉,說自己只是衝動為之,下次一定改呢。
祈寧雙手環胸,仰著腦袋不屑道:“那我也道歉,打過之後立刻道歉,看他會不會原諒我咯。
我猜他不會的,所以我一定要將他打服,讓他看到我就害怕。”
聽到這個答案,暮秋由衷的笑了。
祈寧的稜角看著刺眼,但關鍵時候,那也是自保的利器。
她抬手將女兒拉到身邊坐下,認真道:“祈寧,你這樣想就很對,絕不能讓任何人欺負你,也別信他們在傷害你以後說的任何話。
真正對你好的人,是捨不得傷害你的。”
小姑娘得意晃晃自己的拳頭,驕傲道:“娘,我知道,我見過對我好的人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