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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厭煩他的糾纏了,從那次在湖邊的樹林裡跟他吵起來開始,我就想殺了他。不過現在想來,他大概是故意惹怒我的,因為他沒有證據能指證我殺死他的兒子,所以就想我動手殺他,以求玉石俱焚。他約我在小山坡上見面那晚,要不是我恰巧看見你們往那裡走,他計謀或許就能成功了。
我看見你們就知道他肯定是想迫我出手,然後讓你們把我抓住。我知道見華當時在宿舍裡休息沒有去上晚修,於是就趕緊跑回寢室,趁見華睡得迷迷糊糊,用她的手機給你發資訊,並且拿走她放在床頭的珠鏈,再到小山坡上跟吳宇見面。
來到小山坡後,吳宇果然想迫我出手,一再惹怒我,但與此同時他又想方設法地拖延時間。我知道他是想等你們上來,所以我就沒有再跟他囉嗦些什麼,直接把短劍插入他的胸口。
我怕吳宇曾經跟你們說過是我殺死他的兒子,但他既然要以身犯險來讓你們抓我,那麼肯定沒有實質的證據指證我。所以我在逃走時故意丟下見華的珠鏈,這樣你們就會懷疑見華,而不會懷疑我……
小菁的敘述跟我的推測大致相同,但我還一點沒能想明白,就是她為何會選擇見華作為嫁禍的物件,她不是說見華是她在學院裡最好的姐妹嗎?我道出心中疑惑,她冷笑一聲:「姐妹?沒錯,我的確曾經將她視為最親密的姐妹,但自從吳浩說跟我一起只是為了接近她的那一刻開始,我就再也沒有把她當作姐妹。」
我實然想起兩句詩:「人情似紙張張薄,世事如棋局局新。易漲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復小人心。」從結義金蘭到反目成仇之間,相隔的原來只有一句話的距離。尾聲盤問完小菁之後,我跟蓁蓁就打算到醫院探望見華,順便把惹來滿城風雨的斷劍仁孝和一些其它案件的證物送到技術隊檢驗。
之前的六名死者,在被仁孝劃破面板那一刻,全身的血液便被瞬間抽乾,幾乎是見血即死。可是,柔弱的見華在捱了一劍後竟然能奇蹟般活下來,仁孝的「吸血」能力對她似乎不起作用。當然,光是這一劍也夠她受的,看見她背後的傷口,我就覺得心疼。
見華的身體雖然虛弱了一些,但醫生說並沒什麼大礙,不過在醫院裡呆上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悅桐在病房裡,當著眾人面前指著我的鼻子罵了半天,說我不但沒有照顧好見華,反而讓她受傷。要不是見華幫腔,她肯定還會一直罵下去。本來還想直接把證物交給她,免得又要到技術隊跑一趟,但現在看來還是跑一趟比較好。
在前往技術隊途中,我給沐閣璋師傅打了個電話,問了他兩個問題。一是小菁為何無緣無故走到小山坡上,這個連她本人也沒能說清楚;二是仁孝為何沒有要見華的命。第一個問題,他想也沒想就給我答案:「那是因為『物以類聚』!」隨後,他詳細地給我解釋——
其實,這是念力的另一種表現。不過在解釋這個問題之前,我得先給你說一下墮胎的事情。在某種意義上,墮胎等同謀殺,不管是施行手術的醫者,還是胎兒的父母都是殺人犯。
醫者,收受錢財為他人墮胎,良心泯滅,與殺手無異,自有天譴。
父母者,不管有何因由、有何難處,也不管是否自願,凡未能讓胎兒平安降生,皆為罪過,必招厄運。
其實,那怕胎兒是為兇徒所得,胎兒本身亦無半點罪過,若其母自願墮胎,必定招來嬰怨糾纏。若其父母是為自身原因而墮胎,那更是罪加一等。
若墮胎是不得已而為之,亦不見就能心安理得。不管是被迫,還是外力所致,凡沒能讓胎兒平安降臨人世皆屬罪過。保護子嗣乃父母天職,只求享樂而妄顧後果,導致子嗣死於非命即為罪過。
也許我說這麼多道理,可能會把你弄糊塗,或者我能說得簡單一點。如果你是一個尚在腹中的胎兒,那麼你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