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4/5 頁)
他身上的衣服。“法國的打版就是不一樣,打出來的版型特別漂亮。”
“是啊。”華逸傑附和。“於優告訴我,這是她特別請她的法國朋友幫忙打出來的版子,那人是個打版高手,時常幫她。”
“幫是好,只要不要幫出興趣就行。”霍爾開玩笑的說。“我聽說法國男人對東方女子特別感興趣,小心你的於優被人拐走。”
霍爾只是開玩笑,華逸傑的心中卻浮現出亞蘭這個名字,升起些許不安。
“你的服裝公司什麼時候成立?”霍爾本身是有名的廣告天才,專搞行銷。
“下個月。”他答。“到時候我會舉行成立酒會,屆時再請你幫忙。”
“沒問題。”霍爾爽快答應。“你的前妻一定會很高興,你終於要進軍服裝界。”
“這是我們的約定,我非做不可。”華逸傑微笑。
“就看你的了,大情聖。”霍爾消遣他。“在她回來之前,你可有許多工作待做,不能偷懶。”
是啊,在等待她的期間,他必須做很多事情,才能完成當初的約定。
於是,他賣命似的找場地、設專櫃,舉行一場又一場的服裝發表會,過了整整一年,終於將L‘amour這支服裝品牌做起來,成功打入市場。
對於他空前的成功,服裝界除了給予高度評價之外,更紛紛轉而詢問幫他做行銷的廣告公司,讓霍爾大大地賺了一票。
在霍爾忙著數鈔票的同時,華逸傑也沒有閒著,無論工作上有多累,一定按時給杜於優寫明信片。
於優,告訴你一個好訊息,我成功了。我所創立的服裝公司,不但擁有自己的品牌,而且還取得空前的勝利,只等著你回來與我分享。
逸傑
一個月後,華逸傑拖著疲備的身體回到家,接到自巴黎發出的明信片。
逸傑,回報你一件同樣令人興奮的事,我在最新一季的服裝設計新人獎上,捧回冠軍盃。換句話說,我即將站上國際的舞臺,和人一較長短!學校和夥伴們都覺得與有榮焉,決定幫我舉行一場服裝發表會。但我想回臺灣發表,你覺得呢?
於優
老天,他的安琪兒居然在最競爭的環境之下,取得如此良好的成績,他真以她為榮!
他立刻跑回房間開啟抽屜,拿出一張印有睡眼貓咪的明信片寫著:
於優,你當然應該回來臺灣舉行服裝發表會,我遵守了我們的約定,你當然也該遵守你的。
逸傑
再一個月後,他又收到另一張不同圖案的卡片。
逸傑,我決定回臺灣召開服裝發表會,但眼前有個問題,回去後,我要住哪兒?我家已搬去南部,好煩哦!
於優
華逸傑馬上抽出一張印著一隻打呵欠的大象明信片回道:
有什麼好煩的?當然是住在我家,你的房間還空著,只等著你進駐。
逸傑
又一個月後,他收到一隻斑馬點頭的明信片,上面寫著:
那就,麻煩你嘍,室友。我會先把行李寄回臺灣,但不會直接回家。由於服裝發表會之前有太多事情要忙,我們可能得在會場碰面。別擔心,我會寄邀請函給你,到時候你一定要來,分享我的榮耀。
於優
華逸傑看著手中的明信片發愣,過了好一會兒才回神。他打起精神,回顧卡片上用的字眼。
室友,不是老公,更不是情人……
唉!
他用明信片把整個臉遮住,完全失去力氣。
是他期望太深,以為這三年來,她會被他的殷勤所感動,至少承認他是很努力在巴結她,在稱謂上給他好過一點兒。
華太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