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遇見(5)(第1/2 頁)
本著不退貨也是浪費的心思,我就去了,可誰知吊牌被弄丟了,店員不給予退貨。我憤然離場走到門口卻被人拉住,那短髮女孩對我眨眼,假睫毛撲閃撲閃地動:「你把衣服留下,我幫你退,不過貨款要對半!」
沒錯,那就是李繆繆。
人與人的緣分是非常奇妙,我們就這樣因為一件加小碼的連衣裙成了朋友,雖然一開始我打心底覺得她陰險狡詐貪婪不要臉,連我的生日禮物都要覬覦。
她開口閉口便是孔方兄,把身邊所有的東西都用金錢來衡量—我們打車會用距離來計算路程,她則是用打車費;衣服包包我們多是按顏色款式分類,她則是按價錢高低排列碼在衣櫃;她周圍的人也被她貼上了標籤,當她的眼睛看向我,冷冷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時,我總感覺自己的腦門浮現了兩個字:窮鬼。
所以,每每她看向易揚的眼神都是如此明亮肯定也不是我的錯覺。我曾和祝融說起這事,他輕飄飄地回復了我三個字:太天真。
我將紙杯丟進垃圾桶,起身走出星巴克,遠遠地朝她揮手,紅燈與車水馬龍阻擋了我的去路。她終於看到了我,微微朝我笑了一下,依舊保持著優雅的站姿,夕陽的餘暉映照著她精緻的妝容,那一瞬間我不得不承認,她的美麗永遠不會被那滿身銅臭掩蓋。
即便她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今天太倒黴,外套被不小心潑到咖啡,又要花一筆冤枉的乾洗費。
然後她向打量一件商品一樣看向我,一錘定音下了定論:「你今天看起來怎麼這麼慫?心情不大好?不是剛旅遊回來嗎?」
這裡是我和李繆繆最常來的火鍋店,每次看著她一身名牌坐在油膩膩的凳子上我總感覺胸口疼得厲害,她追求名牌,崇尚金錢,但她對吃食卻沒有講究,喜歡吃火鍋、大排檔和路邊攤,雖然有時候感覺違和,但不得不說,和她在一起吃飯比和學校那些嬌滴滴的女孩暢快多了。
「別提了,提起這次旅遊就糟心!」
「你說你何必呢,不想回家直接不回唄,還硬要花錢找罪受!」她搖頭晃腦,「嘖嘖嘖,看你多狼狽,還把腳崴了!」
「唉,我媽……」我本想解釋,但話到嘴巴卻突然不知如何說出口,頓了頓,「算了,不提這事了。」
「哦,你腳傷好了沒?吃清湯這邊的吧,先別吃辣。」
她抓了一把西蘭花塞進了滾著紅油的火鍋裡,又招手要了半打啤酒。
這便是我喜歡與李繆繆在一起的緣故,無論我與她說什麼,只要我不想在這個話題繼續下去,她便順著我扯開,不會追根究底,也不會將我像洋蔥一樣一層層剝開。
「你想說自然會說,不想說我逼著你說也不會是實話。」她總是這樣說。
我們用兩個小時解決掉了滿滿一桌子菜和半打啤酒,從火鍋店離開時是扶著牆出來的。
夜色已降臨,路燈輝映著城市五光十色的霓虹,我們勾肩搭背地往馬路對面走,正準備在公交車站分道揚鑣,誰知遇到了攔路虎。
那是兩個看起來和我們差不多年紀的女孩,都是長發,瓜子臉,看起來與微博上那些,喜歡45度自拍的大眼睛美女是一同批次生產的,你很難用肉眼去分辨她們誰是誰,比如現在,我看著那兩張相像的臉,突然間就想不起剛剛是哪一個喊了李繆繆的名字。
或許是剛吃完飯消化酶正在發揮作用,或許是喝了一點啤酒酒精正在上頭,我看著她們飛速張合的櫻桃小嘴有些頭疼地問李繆繆:「這是你朋友?她們正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她們說,我之前賣給她們的包,她們的朋友買了一模一樣的才花了兩千,我怎麼就賣八千了,要退貨!」
「那退嗎?」
她白了我一眼:「當然不可能!包包這東西比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