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河南變態惡魔元秋伏(五)(第1/2 頁)
所長過來之後,開始和元秋伏單聊,元秋伏交代出四十多起案子,一共殺了二十多個人。
聽他說要之後,所長大為震驚,立即把這件事彙報給了市局領導。
凌晨三點鐘,林州市公安局局長親自帶人過來,把元秋伏帶了回去,隨後開始對他交代的那些案子,逐一進行核查。
按照常理來講,元秋伏既然決定投案自首,早就知道自己必死無疑,肯定沒有必要隱瞞或者胡說。
可實際情況是,有一些案子根本就沒辦法核實,元秋伏說自己殺了人,但他不知道殺的人是誰,去當地調查,也沒有發現屍體,也沒有人報案。
所以這些不能確定的案子,就不能算在內了,最終能夠核實的案子,一共是41起,殺死了18個人,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
這個訊息一出來,讓安陽警方坐不住了,因為秦彥宏還在看守所裡關著呢。
一個月之後,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的終審裁定終於下來了,對於對於秦彥宏的案子,最終的結論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現在真相大白,是個人都知道秦彥宏是被冤枉,但是又過了一年半的時間,一直到了2002年5月28號,秦彥宏才走出大牢。
秦彥宏出來之後,馬上把這件事給捅了出去,隨後就來了一大堆記者,對他進行採訪,這件事也很快就上了新聞,比元秋伏案的報道還要多。
安陽公安局這才覺得事情鬧大了,最終公安局賠償了秦彥宏29萬,並且讓他簽了一份協議。
協議大概內容就是,你拿了錢之後,這事就到此為止,不能再到處嚷嚷了,也不能再去上訪。
秦彥宏做為一個普通老百姓,最終只能同意了,當時辦案的那批警察,都沒有受到一點影響。
記者隨後找到秦彥宏,問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秦彥宏告訴記者:“我覺得算了吧,29萬也不少了,別再去和人家找不痛快了,能撿回來一條命,就偷著樂吧!”
到了2005,又有幾家媒體找到秦彥宏,想對這件事進行深入採訪。
但是秦彥宏全部拒絕了,一句話都沒有說。
元秋伏投案之後,也有很多記者採訪了他,他整個人十分平靜,嘴裡最常說的兩個字,就是“的確!”
記者的原話問他:“你想過沒有?你這雙手害了多少人?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多大的痛苦?你覺得你還是個人嗎?”
元秋伏聽完非常淡定:“的確,我不是個人,我幹了太多傷天害理的事情,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給他們償命。”
記者接著問他:“你跑過來自首,是不是一時衝動啊?現在後不後悔?”
元秋伏告訴記者:“不管怎麼處理我,我沒什麼可後悔的,因為之前那種不踏實的感覺,現在都沒了,我心裡輕鬆太多了,我特別後悔殺了這麼多人,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
2002年12月27日,元秋伏被執行了死刑。
秦彥宏的案子,之所以官方報道非常少,主要原因就是涉及到了秦彥宏的冤案。
現實就是這樣,不想讓你知道的事情,就會理所應當的,當做沒發生一樣。
元秋伏這個人,性格中有太多的隨心所欲,完全不考慮對錯,激動了就動手,厭倦了就消停,這也是他犯罪的主要原因。
元秋伏自首的這個行為,和性格原因一樣分不開,別的案犯都是能躲一天是一天,即便是被抓了,也得慢慢交代,能談條件就談條件,多活一秒都是好的。
元秋伏最後一次作案沒有成功的時候,他心裡其實很清楚,自己已經對殺人姦屍這件事厭倦了,以後再也沒有其他的事,能讓他提起興趣了。
當一個人的生活中,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