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寧夏銀川殺人惡魔程鵬(一)(第2/2 頁)
慢慢的小偷小摸已經滿足不了他了,他開始偷私人住宅了。
1982年,程鵬20歲的時候,有一次偷了一臺12英寸的黑白電視機,那玩意在那個年代,可是稀有產品,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
由於東西太扎眼,警察順著贓物一查,很快就把程鵬抓住了。
可是程大少到了派出所之後,一點都不害怕:“就這點破事,算個屁啊,不就偷點東西嗎,又不是殺人放火,我老爹是誰,你們自己打聽打聽去。”
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老程聽說這件事後,為了體現自己的大公無私的一面,不但沒有替他說情,反而要求局裡,必須要對程鵬嚴肅處理。
從要求這個詞上,相信讀者也能明白,老程的權利到底有多大了。
老程又專門趕到局裡,把程鵬狠狠的批評了一頓,最後程鵬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兩年。
老程也許是用心良苦,想趁著程鵬還沒惹出大禍,讓他吃點苦頭,也能長長教訓,及時懸崖勒馬。
但是程鵬卻不幹了,這他媽還是我親爹嗎?還有主動讓自己兒子進監獄的?
就算爹不是親的,媽總是親媽吧,你平時在家裡指手畫腳那勁,咋關鍵時刻沒能耐了?
既然你們兩個老癟犢子對不起我,那可就別怪我了,氣死寶寶了,我要與你們斷絕關係,不給你們當兒子了。
程鵬就是這樣的性格,你對他千好萬好,只要有一次不好,那就絕對不行。
不過有老爸的關係,程鵬的監獄生活,還是沒受啥苦的,兩年多時間很快,一轉眼他就出獄了。
但是程鵬對爹媽的恨還沒消,出獄之後也不回家,繼續回去上班,一天到晚還是瞎混。
其實要是沒有他老爹的關係,就程鵬這樣的,前腳被抓進去,後腳單位就得把他開除,現在工作還給你留著,那就偷著樂吧。
程鵬就這樣混到了1988年,這時候他已經26歲了,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
隨後就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物件,這女的比他大一歲,是林科所的技術幹部,還是個大學生。
那個年代的大學生,含金量是很高的,程鵬非常滿意,那女的能相中程鵬,原因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1988年5月29號,兩個人結婚了,他老婆由於工作性質,大部分時間,都在南部山區的林場工作,所以經常不在家,也管不了程鵬。
也正因為如此,程鵬經常一個人在家,讓他有了後面連續作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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