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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寒冷的冬天,唐楚一個人在紐約街頭,除了身上的大衣,沒有一分錢,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記得一個電話號碼,手機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丟失了。
要回斯坦福,找所謂的同學,卻不知道回去的路,也沒有能回去的錢。
幸好有一家中國餐館的老闆願意收留唐楚,唐楚就暫時就以服務生的身份,留在餐館裡面打雜。
餐館裡面有一個夥計,非常喜歡音樂。閒下來的時候,就拿著吉他自彈自唱一些唐楚從來沒有聽到過的歌曲。
很簡單的小民謠,在他的嘴裡唱出來,都是不一樣的味道,能讓人靜下心來,慢慢地回憶往事。
可是唐楚,已經記不得往事,卻因為有了那些音樂的陪伴,讓他失去記憶的日子裡,不那麼惶恐和迷茫。
後來,唐楚乾脆也在沒事的時候,跟著那名夥計一起學習吉他和唱歌。夥計直誇唐楚很有天分,一學就會。
有的時候,兩人會聯合起來做一些詞曲,一起在街頭彈奏唱歌,路過的行人會往他們面前放一些零錢,把他們當成街頭賣藝的。
有那麼一段時間,唐楚不再執著於找回那些失去的記憶,他覺得這樣生活下去,也是挺好的。
沒想到,那家中國餐館老闆的兒子,在美國加入了黑-幫組織。黑-幫頭目要求兒子利用餐館的帳目幫他洗黑-錢,老闆知道以後自然是不肯。
但黑-幫頭目以老闆兒子的性命相威脅,老闆只有那麼一個兒子,自然不肯見死不救。只得無奈同意下來,長年累月下來,餐館也幫黑-幫組織洗了不少錢。
天下哪有不透風的搶,警察還沒有找上餐館,就有別的黑幫組織找上了餐館。原來,餐館最近幫他們洗的一筆錢是從那個黑幫裡面搶過來的,現在他們要求餐館把那筆錢給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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