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推官(第2/4 頁)
前把手頭臉上薰黑點、意思一下就行。
一般的印象裡,古代的“民告官”,大多都還有點風險。
一是嚴禁越級上告,就是必須先是在縣裡告,再一級級地上去。否則就要先挨十下板子、甚至還有“滾釘板”這樣的措施等等;
二是有反坐威懾,意思就是如果查明是誣告,則原先告的是什麼罪,自己也將會揹負相應的罪罰。
但是,在光榮偉大的宋朝,居然把這兩條都廢除了。也就是說,宋朝的民告官,四個特點,隨便告!想告什麼就告什麼!想告到哪就告到哪!告錯了也沒事!
兩天後的清晨,一陣“呯呯呯”的敲門聲,打破了麥秸巷秦宅的寧靜。
“開門開門,開封府辦案。”
三名氣勢洶洶的衙役敲開門後,領頭的把傳喚公文往劉三面前一晃,便叫道:“趕緊叫你家秦宣義出來,隨我們走一趟。”
嘴裡雖然叫著對方的官名,態度上卻一點沒有客氣。
最近因為接近年底,秦湛昨天被叫回家,說是要和祖母去城外的寺廟去請願,所以也就剩秦剛一人在後院,一大早起床做了例行的鍛鍊之後,便聽到了前院的動靜,於是立刻過來看個究竟。
“我就是秦剛,三位可有何事?”
“我們是開封府左廳黃推官的手下,有件訴案涉及秦宣義,煩請隨我們走一趟。”帶頭的衙役同樣地把傳喚公文舉起來。
秦剛一愣,這公文倒也不像假的,還想多問幾句,無奈這三名衙役卻不容分說,上前拽了人就要走。
秦剛無奈,心想在京城之中,天子腳下,也不至於會有什麼大事,只得安慰跟出來的黃小個,說自己想必不會有什麼事情,讓他們在家等著便是。
而黃小個多了個心眼,只能遠遠地跟著四人,一直看著秦剛的確是被帶進了開封府之後,便趕緊調頭去秦觀那裡求援。
到了那裡卻是大門緊閉,原來今天去寺廟請願是秦觀全家出動,問了鄰居,也說不清楚是去的哪家寺廟。
黃小個在京城裡想來想去,也只有認識李禠。
李尚書家雖然他沒有去過,但畢竟在京城裡還是能問得到的,便一路找去,卻看到了滿巷子都是排隊求見的人。到了門房發現他一個既無預約又無身份的下人,根本就不會理會他。無奈,黃小個只能守在隊伍的尾巴,期待著李四衙內出門的時候能夠看到。
那一頭秦剛在被帶去的路上,一直在和三個衙役拉近乎,想打聽點什麼,卻一直被含糊地告知應該不會有什麼事,進了開封府後就會知道了。
待進去了後,竟是直接帶到了關押犯人的號房,三名衙役和獄卒簡單交接之後便揚長而去,秦剛大急,忙衝著三人的背影急問著,到底是因何事而來?又何時可知原因?
獄卒立刻眉頭一皺,喝道:“好大的膽子!進了號房,還敢喧譁?!”
秦剛一見不對,只能趕緊閉嘴,任由獄卒將他推進了一間陰暗狹小的監舍,咣噹一聲上了鎖鏈。然後也離開了這裡,四周竟一下子陷入了寂靜。
此時,京城一處不起眼的小酒樓,一間同樣不起眼的包間裡,正坐著開封府的左廳推官黃信與趙子裪兩人。
開封府分左、右廳,各置推官一名,原本是共治職事,尤其是在日常刑訟斷案中,可以實現相互制約,防止任何一人偏聽偏信、獨斷專行的事情發生。
但問題卻是,假如兩名推官相互勾結,那麼監督制約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而如果互不買賬,則會又推諉扯皮、相互掣肘,使得行政效率極低。
於是從元佑六年,知開封府的王巖叟便開始讓左右廳通管分治,也就是各管一塊,的確是大大提升了辦事效率,但失去了牽制與監督之後,也讓管事的推官從此有了更大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