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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筱光把手一揮,小胸脯一挺:“本姑娘才不怕。”
潘以倫從包裡拿了一個信封出來遞給她:“票給你。”
楊筱光欣然接過來,笑嘻嘻地說:“這回是我沾你的光了。”
潘以倫望著她微笑,帶些徵詢的意思問:“到時候我來接你?”
楊筱光爽快地點了點頭。
他又望了望她額頭上的傷,還用創可貼貼著,看來尚未痊癒。
她用手捂住額頭:“保證能在演唱會時以最佳狀態見偶像。”
潘以倫笑起來還是要命的好看。
十 我們去看演唱會
在演唱會開演那日,潘以倫按照約定提早在辦公樓一層的大堂裡等待楊筱光,他還提了大包的零食,有薯片有飲料。
楊筱光見到他就說:“正太亂花錢。”
潘以倫笑:“還好了。”
但是能去看偶像的演唱會總歸令人興奮,楊筱光推著潘以倫走出大樓時,他拿出一副平光眼鏡戴上。
她本以為只有莫北戴眼鏡好看,沒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鏡也能很好看,文氣俊秀,恰似白面書生。
楊筱光看著他笑,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也笑了。
她說:“是應該掩飾掩飾。”
天已經擦黑了,路人都匆匆歸家,沒有人會格外關注他們。他們叫了車,很順利地抵達體育館,這兒人頭攢動,戴了平光眼鏡的潘以倫就沒那麼容易掩飾自己了。
楊筱光指點:“那邊好像有人認出你了。”
好在認出他的是文藝女青年,很雅很文藝,在遠處觀察了許久,才怯怯地過來問:“你是十三號潘以倫嗎?”
潘以倫不好說不是,只好點頭,文藝女青年很高興,找了本子給他簽名。原本本子是要給開演唱會的偶像簽名的,這下多得來一個未來之星的大名,算是看演唱會的意外之喜。
楊筱光想,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人多眼雜較為危險,他已經被人認出,且本城記者中不少都是文藝青年,可能會在此出沒,故,她拖著潘以倫儘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一邊走一邊左右四顧,謹防眼熟的記者。
他們繞到人流較少的一處入口,楊筱光眼尖,往那邊門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細辨認,再辨認,回頭對潘以倫低喊:“快,給我紙和筆。”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裡探。
“怎麼了?”潘以倫抓住她亂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邊!”
“林金山?”潘以倫沒明白。
紙和筆在哪裡?難道他沒帶紙和筆出來?楊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餐巾紙。
潘以倫嘆口氣,從褲袋裡掏出一支圓珠筆,塞到她手裡。
楊筱光攥著餐巾紙,捏著圓珠筆,以五十米衝刺的速度往體育館某號門前瞬間移動。
潘以倫不放心,跟在她身後。看她剎車在靠在門廊暗處的一名叼香菸戴眼鏡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種似乎興奮到極點又拼命壓抑的語氣嚷道:“我很仰慕您,給我籤個名好不好?” 說完就把餐巾紙遞到了男子鼻子底下。
男子猝不及防,嘴裡的香菸抖了抖,瞪著面前的餐巾紙,注視了一秒兩秒三四秒。
潘以倫在心裡嘆氣,要簽名的方式有千百種,她選擇的是最驚嚇偶像的那種。
大人物畢竟是大人物,陣仗見多了,見怪不怪,短時間的呆滯後,還是往餐巾紙上籤了大名,然後瀟灑轉身,留給他們一個華麗的背影。
楊筱光盯著餐巾紙看了一眼兩眼三四眼,臉上充滿了滿足和幸福。
潘以倫問她:“他怎麼叫林金山?”
楊筱光還對著餐巾紙上的名字暈乎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