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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套話雖說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裡給女人上保險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味澤也就大致理解了。
市內最高階夜總會的皇后,比娛樂中心的專務董事收入當然要好得多,事實上,明美的收入足有井崎的好幾倍。
雖然沒有發現井崎明美的屍體,但跟車一起掉進花魁譚是必死無疑的,警察簽發了事故證明。一有了警察簽發的事故證明,人壽保險公司幾乎就要無條件地支付保險金。
等到了支付保險金的時候,菱井人壽公司內部提出了疑問。
&ldo;從過去的例子來看,合同簽定後六個月內就發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險金的,大都屬於謀財害命。井崎有沒有這種嫌疑?&rdo;
&ldo;警察既然確認是交通事故,簽發了事故證明,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不付保險金的。&rdo;
&ldo;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警察和中戶家本來就是一個鼻孔出氣。&rdo;
&ldo;不過,除了井崎,沒有一個目擊者,井崎本人說是事故,那就不好辦唉!&rdo;
&ldo;還有一個可疑的情況。不是說井崎自己提出加入保險的嗎?可是,他讓他老婆當被保險者出面,而在花魁潭落水身死的又單單是他老婆。&rdo;
&ldo;關於這一點。據說是因為井崎說他本人已經有了足夠的保險,而且老婆掙錢多。所以才讓老婆加入了保險。&rdo;
&ldo;他說他加入了足夠的保險,這肯定不是加入我公司的保險。不過,他加入的要是別公司,那是他個人的私事,也根本無法調查。&rdo;
&ldo;還有件事讓人納悶,如果是井崎為了貪圖保險金而害死了妻子,那又為什麼跳進那個傳說連死屍都漂不上來的花魁潭呢?要知道,如果見不到屍首,有時甚至是根本得不到保險金呀!&rdo;
&ldo;如果人死得到確認,即使沒有發現屍體,也要付保險金。他可能估計到警察會給他簽發事故證明,這點難道不正可以看作是和警察勾結的證據嗎?&rdo;
&ldo;不過,把飛馳的車開進花魁潭,井崎自己一個人從中掙脫出來,他本人也是在玩命呀。&rdo;
&ldo;不用玩命。有時也可以把車弄下去。&rdo;
從房間的一角有人很客氣他說。
大家一起把視線集中到說話的那個方向。原來那個人是特約列席參加幹部會議的保險經紀人味澤。
&ldo;那怎麼做得到呢?&rdo;
主持會議的分公司經理代表大家問道。
&ldo;比如,給被保險人吃上安眼藥,在她睡著了的時候就行。如果被保險者吃了藥昏睡過去,犯人就可以跳下車來,只把被保險者和汽車一起椎下潭去,等看到汽車和被保險者確實沉到湖底之後,再故意給自己身上弄點傷,好像從翻滾的汽車裡甩出來時受了傷似的,然後再去呼救。這樣的話,犯人就可以把自己放在萬無一失的安全境地面將車和被保險人推下潭去。
大家一聽,就像重新開啟了扇窗戶似的神情豁然開朗起來。
&ldo;的確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設想,可是還有一個問題。&rdo;
分公司經理一發話,大家又把視線移到他身上。
&ldo;如果給她吃了安眠藥,一解剖屍體,不就一下子露了餡了嗎?&rdo;
正因為如此,才選擇了花魁潭。不是嗎?對於犯人。即井崎來說,屍體一經發現就會露餡,可是,不見到屍體又領不到保險金。於是,才選擇了花魁潭。那裡是個既可以確認死亡、又難以發現屍體的地方。
&ldo;好!這可是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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