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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分食的人越來越多,從單人到多人,從陌生人到熟人,裡面甚至有那天聽了我故事的佐野先生。
只是再沒見第一天的黑西裝男人。
東岸家院外的桃樹似乎是生病了,紅色的桃花沒過幾天就謝了,像是被火烤過一樣,掉落的花朵的周邊都泛著不自然的灼燒痕跡。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我自己也在食人的人群裡面。
我終於明白了。
「原來我是真的病的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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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的時候我又犯了難,究竟要不要寫死東岸太太呢?
現實中的小桃沒有死,但是女兒變鬼,丈夫被老闆吃了,可故事裡的她沒有真的遇到鬼呀,那我該如何處理呢?
算了,還是春秋筆法吧,反正讀者都比我還厲害,會自己腦補的。
我自暴自棄地想,在紙上寫下了最後的結局。
主角聽到奇怪聲音和看見奇怪畫面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可社交恐懼的症狀卻奇蹟般地漸漸痊癒了,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每天去工作、正常時分曬衣服,不用再警惕可能出現在背後的人。
當主角可以輕鬆自在地出入茶舍酒居,與大家一起閒聊今日發生的事情時,心中的愉悅就像看著身上的泥垢被搓掉一樣地暢快!
就這樣,他加入了鄰裡間的嘮嗑大軍,聽到了有關那個「貌美賢良的東岸太太」的許多有趣的逸聞。
這些內容也就是小桃在被贖身前的經歷,以及旁人對她這樣一位從花街張見世從良後的指指點點的說法,這些都是我用血鬼術從那幾個地痞流氓那裡聽來的傳言,並非我有意捏造。
其內容之下流汙穢,我在此處不做任何陳訴,總之你們懂得就好。
但主角卻忘了,他別人不同,他是能看見、能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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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一天,我在疼痛中醒來。
我能瞧見我的身體,但卻一動不能動,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被分食啖盡血肉。這一次,食人鬼們不再是背對著我了,我將他們的臉瞧地一清二楚:
裡面有我的父親,有我的兄弟,有我在家鄉的那些家人和鄰舍,有我學校裡的同學,甚至有附近每日與我談天說地的鄰居……
對面東岸家院外的桃花早就凋謝地七零八落,葉子也全部都枯萎了,整棵樹就像是徹底病入膏肓,就像我那愈加嚴重的病情一般,只能迎來死亡的那一天。
劇烈的疼痛在我周身泛開,原來這一次,輪到我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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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意地放下筆,瞧瞧昨天我新買的鐘表,已經快到下午五點了。
時間剛剛好,來得及讓我去一趟京都警視廳,把被我找理子以違反禁刀令的理由舉報進去的蜜璃和杏壽郎保釋出來。
我可真是一個帶善鬼!
第22章
去拘留所找警察保釋這兩個人並不難。
我並沒有把自己變成女性的擬態,這對我辦事並不利,或者說,只要是女子,在這個時代總是要被人多看輕幾分的。我要這件事儘快解決,可沒有心情在警察署和那些蠢人多磨蹭。
拘留所就在警察署的旁邊,就在沿河畔不遠的地方,附近栽種了一排柳樹,倒是好認的很。我進門後一路用錢開路,沒用多少力氣就從那些警察的嘴裡撬出來了違反禁刀令的話,是要拘留24小時的。
我使了點錢,管拘留所的幾個警察就滿口答應放我的「朋友們」出來。
他們要我在原地等一會兒,我自然是不可能讓蜜璃和杏壽郎發現是我保釋的他們出來,趁他們一時不察,將管茶水間的幾個警察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