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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解決什勒斯維希和荷爾斯坦因的&ldo;法律權利&rdo;問題,來表達普 魯士的&ldo;德意志民族精神&rdo;。俾斯麥深深懂得,在那樣的歷史條件下,最能 夠樹立普魯士在德意志各邦的威信的,莫過於舉起&ldo;民族主義&rdo;大旗。因為, 千百年來,特別是拿破崙戰爭以來,處於歐洲列強股掌之中的德意志各邦的 人民,對&ldo;維護民族主權&rdo;至為敏感。石‐荷問題正是俾斯麥揮動這面旗幟
的大好時機,他決意牽頭&ldo;奪回&rdo;石、荷兩公國,使普魯士在德意志各邦面 前,在全德人民的心目中,成為&ldo;德意志弟兄們&rdo;的希望。在一個四分五裂 的國度裡,比起那些狹隘的邦君,俾斯麥能站在維護&ldo;全民族&rdo;利益的角度 去為普魯士爭得&ldo;民族&rdo;地位,這確是高人一籌。
其次,以此顯示普魯士在&ldo;德意志聯邦&rdo;中的獨立性和普魯士推行強權 政治的果敢精神。石‐荷危機發生後,德意志各邦和聯邦議會均認為解決爭 端的途徑,就是支援奧古斯膝堡公爵為石‐荷的合法繼承人。議會為此還作 出專門的決議。普魯士的一些當權者,如駐巴黎大使戈爾茨伯爵也主張普王 順應&ldo;德意志感情&rdo;,支援這一方案。俾斯麥不以為然,不支援這種&ldo;追逐 德國虛偽名望&rdo;的民族感,而且他認為這是考驗普魯士在德意志各邦中的份 量的衡量器。假如能用普魯士的&ldo;鐵血&rdo;手段而不是聯邦的法權手段獲取石
‐荷,就可造成這樣一個既定的事實:普魯士是作為一個大國而不是作為&ldo;聯 邦成員&rdo;行事,普魯士必須領導別人,而不是追隨別人;而這一舉措的成功, 又可向全德證明俾斯麥的基本政治路線的正確,即德意志&ldo;力量的加強不可 能來自(聯邦)議會政治與新聞政治,而只可能來自基於實力的強權政治。&rdo; 最後,以此緩和&ldo;憲法衝突&rdo;。俾斯麥雖則蔑視議會,並對其採取強權 壓制的手段。但兵役期和軍事預算問題一直未決。1863 年冬,即石‐荷危機 發生的當年,眾議院又在 1864 年的預算中勾去整編軍隊的經費。而歐洲的金 融巨頭,只辦理有三方面簽字的期票貼現,如果在期票上簽字的除了政府以 外只有貴族院,沒有眾議院,或者是由冒名頂替者組成的眾議院,那末金融 界就會把這樣的期票當作一張空頭支票而不予認可。因此,俾斯麥深知,要 使這些褲帶裡栓著國家錢櫃鑰匙的自由派就範,有效的辦法就是激起他們的 &ldo;愛國自豪感&rdo;,他的石‐荷政策取得的勝利越大,與眾議院自由派的矛盾 就會縮得越小。事態的發展證明,俾斯麥的估計是正確的,當普軍在對丹麥 戰爭中攻克迪佩爾要塞後,原先支援奧古斯滕堡大公的柏林自由派,便從責
難俾斯麥轉而簽名上書普王,支援俾斯麥路線。
對外,俾斯麥利用英、法、俄在國際爭端上的矛盾,採取有效措施予以 穩住,同時卓有成效地爭取到奧地利與其一致行動。1864 年 1 月初,俾斯麥 向奧駐普大使卡羅利正式建議普奧聯盟,立即獲維也納的響應。 1 月 17 日 普奧於柏林威廉街簽訂盟約。奧地利許諾:要是丹麥國王不撤銷總憲法的話, 奧軍將支援普軍去對付丹麥。
就在普奧擬就盟約的當天,兩國聯合向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九世提出最
後通牒:限於 48 小時內宣佈已公佈的總憲法無效。丹麥拒絕,1 月下旬和 2 月上旬,普奧軍隊進入石‐荷。3 周後,